混改新動向:央企國企已開始籌謀員工持股計劃
- 發佈時間:2014-11-14 08:29: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曹慧敏
在國企“混改”大背景下,政策允許混合所有制經濟實行企業員工持股,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國有上市公司對推行員工持股計劃興趣漸濃。上證報記者近日獲悉,包括國有銀行在內的央企及部分地方國企,都在籌謀員工持股計劃
上證資訊統計發現,截至11月12日,今年以來已有30家A股公司宣佈啟動員工持股計劃,其中民企26家,國企4家。這些國企幾乎都是10月底以來才加入“試水”行列。
國企陸續 “試水”員工持股
11月12日,國防軍工高科技企業的海格通信發佈一份與員工持股計劃“一體兩面”的定增預案,在成為A股最新員工持股計劃案例的同時,也成為廣州國有上市公司中的“首嘗螃蟹者”。
據方案,海格通信擬以15.76元/股的價格發行不超過7500萬股股份,募資總額不超過11.82億,用於還貸和補充流動資金。其中,公司控股股東廣州無線電集團有限公司將認購4500萬股,添富-定增盛世專戶35號、36號兩個資産管理計劃分別認購不超過355萬股、 2645萬股。添富-定增35號、添富-定增36號的管理每人平均為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每人平均為海格通信2014年度員工持股計劃。
“委託外部管理人成立資産管理計劃,進而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做法是比較常見的,”一名券商分析師對上證報記者談到,“但像這樣同時設立兩個資管計劃的,在今年以來的國有上市企業裏面,還屬首例。”上述分析師表示,這其實是一個包括了“高管股權激勵”在內的員工持股計劃,35號資管計劃由10名高管構成,36號資管計劃由次級公司員工構成。
稍早的10月22日,央企易華錄也披露了其第1期員工持股計劃,計劃總份額2.32億份,總金額2.32億元,股票來源為員工持股計劃認購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金額2.32億元,面向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中高層管理人員、技術骨幹和其他員工不超過220人。
“易華錄的這個持股計劃有個特點就是門檻設置有新意,”分析師談到,“其公告裏面寫明,正式入職工作滿一年的員工就可參與。”
此外,仍在停牌之中的上港集團于11月4日發佈停牌進展公告稱,“公司目前正在根據中國證監會 《關於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 、上海市政府 《關於推進本市國有企業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若干意見(試行)》 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精神研究制定員工持股計劃的重大事項”。
再往前溯,上海的案例還有蘭生股份。今年5月28日,蘭生股份成為上海國資改革的先鋒,宣佈擬在貿易板塊實施“將經營者利益與公司利益緊密結合在一起的改制方案”。具體來看,該公司擬在貿易板塊的4家全資子公司中,選擇一家作為改制平臺,以經營管理團隊、業務骨幹為主出資設立一家或數家有限合夥制企業作為員工持股企業。蘭生股份與員工持股企業將共同對平臺公司增資,增資後平臺公司註冊資本不超過人民幣 1 億元,其中蘭生股份持股比例不低於51%,員工持股企業持股比例不超過49%。
海寧拾貝投資管理公司銷售總監李達認為,上述幾家國企披露的方案都有摸著石頭過河的意味,具體效果還有待觀察,但從心理上來講,對資本市場是有促進作用的。
混改政策允許員工持股
若單從公告員工持股計劃的數字來看,26家民企對4家國企,差距甚大;但在市場人士看來,國有上市企業試水員工持股計劃,其破冰意義不可小覷。
“民企搞員工持股乃至股權激勵相對比較容易,但對國有企業而言,要複雜很多。”上海某投資公司高管如此表示,據他透露,新一輪上海國企改革的“首站”就是實行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只有如此,才能推動國企高管有動力去推行切實利於上市公司發展的資本運作或者項目建設。
上證資訊統計發現,自今年6月證監會發佈《關於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後,員工持股計劃開始頻繁出現,其中7月份發佈員工持股計劃的上市公司有2家,8月份有4家,9月份達到8家,10月份則有9家。
“可以看到,國有企業在充分觀察了市場上的案例之後,才非常謹慎的下水,”一名私募人士表示,“這和政策風向有密切關係。”
以位於廣州的海格通信來看,“是典型的政策前腳落地,公司後腳跟進。”該私募人士評論道。據11月7日下發的廣東《關於深化省屬國有企業改革的實施方案》,該方案明確指出,廣東省國有二級及以下企業,開展50家企業體制機制改革創新、20家科技型企業科技成果産業化創新、經營者和員工持股以及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和市值管理等改革試點。
滬上的情況類似。蘭生股份5月發佈公告前後,上海市國資委正就《推進國有企業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若干意見草案》徵求意見;而上港集團宣佈員工持股計劃前,《關於推進本市國有企業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若干意見(試行)》已于7月印發,在其中所提出的9條具體措施中,包括“實施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
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研究員張喜亮對記者表示:“從時間點上看,上港集團、海格通信提出員工持股計劃,肯定是契合了國企混改的大背景;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允許混合所有制經濟實行企業員工持股,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
據接近國有四大行的人士透露,四大行均在籌謀試水員工持股計劃。不過國有企業決策流程確實緩慢,非國有的民生銀行日前已經在發行優先股的同時就推出了員工持股計劃。
11月12日,新疆兵團旗下的冠農股份在上證E互動上回復投資者提問時表示,“公司已在考慮推進員工持股計劃,但因公司是國有控股公司,在推進方面進度較慢。”
謹防好政策被異化
儘管陸續有國企在嘗試員工持股計劃,但對於“員工持股是否真能有效激勵公司發展”這一命題,學界一直存在不同看法。
“這其中的難點在於給多大的激勵,這個度很難把握,”清華大學技術創新研究中心副主任高旭東談到,“給多了股東或國家吃虧,給少了激勵不到位。”
根據張喜亮的研究,即使在激勵“到位”的情況下,員工持股也只是在前三年對員工有比較大的激勵作用,“一旦其股本收回即分紅已經回本,員工的工作熱情呈遞減狀態,慢慢又回到了老樣子”。
事實上,早在上世紀90年代,我國就曾經探索過企業職工持股的辦法,其歷史經驗教訓值得引起重視。
“當時,有些企業只想通過員工持股實現募集資金的目的,而不考慮員工收益和參加管理的權利;也有的企業高管故意做空企業,以職工持股的名義改革,然後再收購分散在職工手中的股份,從而變國企為私企,”張喜亮指出,“所以,在今天探索員工持股,要防止國有資産流失、防止出現內部人控制。”
也有觀點認為,員工持股計劃需要與高管股權激勵有明確的區分。“可以看看最近的很多員工持股計劃,其實裏面高管不少,説是高管持股計劃大概也不算錯;而和正兒八經的‘高管股權激勵’相比,還沒有限制性股票那樣的業績要求,如果都變成這樣,可能就有點變味了。”一名人士分析説道。
在市場人士看來,要想避免員工持股異化為利益輸送或者是“變相高管股權激勵”,必鬚髮揮資本市場在定價中的作用,同時對全過程予以公開、透明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