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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改新方案被要求年內推出 國家電網或面臨拆分

  • 發佈時間:2014-10-30 03:10:4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曹慧敏

  卓創資訊分析師王曉坤認為,如果此輪電改比較徹底,未來國家電網將不再是上游電企“唯一的買方”和下游用戶“唯一的賣方”,而是“第三方”

  幾乎停滯了12年的電力體制改革終於要推出新方案了,這一消息讓業界對於電改再次充滿期待!

  有媒體報道稱,10月28日,國家發改委再次組織召開電力體制改革方案專家研討會,研究改革思路。這是繼發改委6月密集向各方徵求意見後,開始新一輪徵求意見。之前就有媒體報道,新的深化電力體制改革方案已起草完成,並遞交到國務院。

  據了解,新電改方案由國家發改委牽頭負責,最大亮點在於網售分開,提出“四放開、一獨立、一加強”,其中,發電計劃、電價、配電側和售電側等環節都有望放開;交易機構獨立和電網規劃加強;僅由國家核準輸配電價;將允許民營資本進入配電和售電領域等。據稱,該方案有望於今年年內獲批。

  卓創資訊分析師王曉坤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稱,如果此輪電改比較徹底,未來國家電網將不再是上游發電企業“唯一的買方”和下游用電企業“唯一的賣方”,而將成為一個“第三方”——發揮單一的輸電通道功能,僅收取“通道費”。

  中投顧問高級研究員任浩寧也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新一輪電改加強對電網公司監管力度、剝離電網公司非主營業務、避免重復建設才是重點工作,電網公司應將基礎設施建設、電力服務職能發揮到極致,其他環節則交由國營或者民營電力公司運作。

  新方案被要求年內推出

  早在2002年,國務院以國發[2002]五號文件下發《電力體制改革方案》(即五號文),該方案為電力體制改革規劃了一條中長期路線,它制定了明確的改革目標與清晰的電力系統市場化改革路徑,提出政企分開、廠網分開、主輔分離、輸配分開、競價上網四步改革措施,逐步構建起競爭性的電力市場。

  2003年,電價改革方案也出來了。但是此後整整12年,除了廠網分開得以實施,各種電力改革的動作和口號層出不窮,包括競價上網、大用戶直購電試點等等,但最終都因為種種原因未能很好的推動下去。

  此前,中國能源經濟研究院研究員陳哲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2002年以來,電改唯一得以實施的就是廠網分離,其最大阻力可能來自於國家電網,關鍵在於國家電網一家壟斷,一家獨大,作為上游電廠的買方,和作為下游用電大戶的賣方,話語權過於強大,在未來多條特高壓線路相繼建成後,國家電網的壟斷地位會更加鞏固,可能會更加強勢,因此,如果電改不觸碰國家電網的壟斷地位,不改變其“追逐利益最大化”的企業屬性,未來的電改就仍不容樂觀。

  今年以來,中央多次強調“能源革命必須還原能源的商品屬性”。習近平總書記在今年6月份的中央財經領導小組會議上就明確提出,要抓緊制定電力體制改革總體方案,並對發改委提出要求,在今年底拿出新電改方案。

  據悉,新一輪電改方案的框架仍然是由2002年國務院頒布的《電力體制改革方案》(“五號文”)構成的,其核心目標是建立市場化定價的電價體系,核心是從體制上實現“網售分開”,讓市場化的購售電公司去經營;放開的用戶可以從市場化的購售電公司購電,有能力的大用戶可以直接跟發電企業購電。

  新方案將利好多個市場主體

  對於新一輪電改方案,有分析人士認為,大用戶直購電試點有利於區域電網公司與低成本電力企業;電改輸配端投資增加與引入民間資本有利於輸配電設備企業,與電網關係緊密的輸配電企業還有可能參與到輸配網建設中去,因此,電力行業上下游的多個市場主體將從電改新方案中獲益。

  王曉坤分析稱,新一輪電改首先獲益的是發電企業,特別是對於那些資源配置優化、生産效率高的發電企業將獲得更多的上網電量。

  國金證券研究也認為,隨著電力體制改革的推進,電價將最終反映資源稀缺程度和市場供求關係,必然導致上網電價“同網同質同價”,水電作為最具競爭力的清潔能源,在電價市場化的過程中將明顯受益。目前,我國水電上網平均電價為0.301元/千瓦時,是各能源發電電價水準最低的,較燃煤電廠平均上網電價低0.1元/千瓦時。隨著改革力度的加大,電力市場化推進,水電競價上網優勢明顯,電價水準提升空間巨大。

  任浩寧分析稱,一方面,電改對電力行業而言是利好消息,市場化定價、煤電聯動、輸配分離等基本原則將被貫徹落實,電力行業整體運作效率必然大幅提升;但另一方面,電改對某些上市公司而言,卻並沒有實實在在的利好,如今被熱炒的電改龍頭股僅僅涉及概念炒作,這只是遊資慣用的伎倆。

  任浩寧認為,如果電改真的將市場化進行到底,公開、公正、公平的競爭秩序能夠確立,則民企在電力行業的影響力、競爭力必然逐漸得到體現,電力投資、電站運營、輸配電等各個環節未來將有更多民企的身影出現。

  此外,國金證券分析,隨著未來輸配分開和配售分開,發電公司、配電公司和大用戶將真正介入輸電網路,使電網作為電力商品的載體,進入商業化運營;同時,為了理清“輸配電價”,電網公司大量的輔業資産將被剝離,電網旗下的小電網公司將處在主輔分離、輸配改革的過程中,區域性小電網上市公司可能更有優勢獲得一些優質資産。

  電改未必要拆分國家電網

  任浩寧分析稱,電改難以推動的原因:第一,電改是一項系統性工程,涉及國家部委職能調整、國企央企兼併重組、地方政府利益調整,利益相關者太多、太複雜、推進起來較難;第二,電力行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性産業,從改革開放至今為GDP高增長作出了巨大貢獻,若強力改革不善可能動搖經濟根基;第三,電改屬於深化改革中的重要環節,具有很強的攻堅性,在各産業問題集中暴發之時才會有效推進,而如今正是最佳時機。

  長江證券研究稱,2002年至今的“半程改革”提升了發電行業的效率,更在我國應對2003年、2004年電荒的過程中發揮了巨大作用。但必須承認的是,電網壟斷格局所導致的行政電價體系給電力系統帶來體制性缺陷,包括發電成本向電價傳導不順暢,電廠盈利大幅波動;發電企業效率差異未真正體現;電網可能截留部分社會利益等。

  長江證券認為,為了解決上述缺陷,新一輪電改勢在必行。而當前用電需求增速趨緩的經濟背景及新領導班子上臺的政治大環境,為再次電改提供了較好的窗口期。

  陳哲認為,此前電改得最大阻力可能來自於國家電網,如果把國家電網拆分為幾個公司,形成相應的競爭機制;或者直接劃歸為社會公共服務事業,取消其企業屬性,電價問題,新能源發電上網、並網難等問題或將迎刃而解。

  但任浩寧認為,電改並不意味著拆分國家電網,拆分也不意味著就能提升行業效率,加強對國家電網監管力度、剝離國家電網非主營業務、避免重復建設才是重點工作,國家電網應將基礎設施建設、電力服務職能發揮到極致,其他環節交由其他國有或者民營電力公司運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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