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壟斷調查非針對外資企業 將更規範透明
- 發佈時間:2014-10-29 16:08: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曹慧敏
中新網10月29日電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今日召開“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加快法治機關建設”新聞發佈會,發改委秘書長李樸民表示,反壟斷執法不是針對外資企業,發改委是按照反壟斷法的要求,對一些影響和制約市場公平競爭的行為、一些企業進行執法。
有記者提問“反壟斷執法機關包括發改委對一些外資企業進行一系列密集的反壟斷調查,這些調查引起了一些外資企業的擔憂和抱怨”,李樸民表示,反壟斷執法不是針對外資企業,發改委是按照反壟斷法的要求,對一些影響和制約市場公平競爭的行為、一些企業進行執法。這些企業不僅有國內的企業,也有外資企業。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無論是外資企業也好,還是國內的企業也好,只要是違犯了中國的法律,都要進行查處,也要接受處罰。
關於反壟斷執法規範的問題,發改委法規司司長李亢表示,發改委一直非常重視,也在不斷完善反價格壟斷執法程式,推進反價格壟斷執法精細化、規範化。反壟斷制度設計很嚴密,涉及大企業很多,各類市場主體都很關注,所以發改委也在不斷推進反壟斷領域執法要量化、規範化、精細化。目標還是要確保反價格壟斷執法公平、公正、公開。
李亢表示,這些年來,發改委陸續制定出臺了反價格壟斷規定、反價格壟斷行政執法程式規定。發改委從實體和程式兩個方面對反壟斷法作出進一步細化,提高法律實施的可操作性,同時也約束和規範我委的反價格壟斷執法活動。2013年以來國家發改委集中制定修改了《價格行政處罰程式規定》、《價格行政處罰證據規定》、《價格行政處罰文書示範文本》、《價格行政處罰案卷管理規定》。嚴格依照反壟斷法和有關行政管理的法律,制定這些程式和規則,對價格行政處罰,包括反壟斷處罰,從案件的立案、調查取證、審理、聽取當事人意見、集體討論等各個環節應當遵循的程式和標準,都做出了明確規定。對價格行政執法過程中可能用到的各類執法文書也進行統一規範。系統從上到下都是一致的文書,對市場主體、對企業來講,做到了公開、規範、統一。
李亢表示,今年6月,發改委又出臺了《規範價格行政處罰權的若干規定》,對實施價格處罰權遵循的原則包括裁量的情節和具體裁量的幅度作出了明確規定,實際上也是規範發改委自己的行為。一方面是加強自我約束;另一方面也是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機關,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素質。這兩個方面都是能夠有利於確保價格主管部門在法律規定之內行使行政執法權,保證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李亢表示,文件的出臺,使得反價格壟斷案件的執法程式更加規範,更加統一和公開。發改委以後會繼續按照四中全會決定的精神,把反壟斷執法努力做到更加規範、更加透明,使所有的市場主體能夠有良好的預期。受到處罰得企業會覺得這個事情應該受到處罰,也讓守法的企業覺得踏實,這就達到中央提出的良法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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