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詳解對外投資"負面清單" 98%項目只需備案
- 發佈時間:2014-10-23 07:09: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姚慧婷
根據十八屆三中全會決議,新版《境外投資管理辦法》(以下簡稱 《辦法》)在一年內完成了修改和發佈。
昨日(10月22日),商務部部長助理張向晨在國新辦詳解9月剛剛發佈的新版《辦法》:以“備案為主、核準為輔”,引入負面清單的管理理念,旨在最大限度地減少政府核準範圍,把需要政府核準的投資國別地區和領域列入清單,對清單外的對外投資開辦企業一律實行備案制。
張向晨説,2013年商務部一共核準了對外投資6608項。按照新版《辦法》,一些敏感國家(地區)和敏感行業的對外投資需要政府核準,有100項左右,“也就是説,約98%的內容已經不需要再審批,只需要備案。”
商務部還同時發佈了 《對外投資合作國別(地區)指南(2014版)》,作為中國企業海外投資的基礎性投資指導。
三個工作日即可備案
中國對外投資逐漸實行“負面清單”制,與中企海外投資數量和金額越來越大的現實相符。
2002年,我國對外直接投資為27億美元,2013年這一數字已增至1078億美元,12年間增長近40倍。據張向晨介紹,我國對外直接投資流量連續兩年列世界第3位,對外直接投資存量超過6600億美元,列世界第11位。
這個趨勢還在延續。今年前9月,中企對外非金融類直接投資為749.6億美元,同比增長21.6%。“中國未來5年對外投資增速會保持在10%以上。如果按這個增速來算的話,今年我國對外直接投資的金額將達到1200億美元左右。”張向晨表示。
在這種背景下,境外投資項目都要核準審批變得越來越不現實,其實也無需如此。對此,2013年12月,國務院發佈的《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 (2013年本)》(以下簡稱《核準目錄》)規定:“國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事項,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由商務部核準;其他情形的,中央管理企業報商務部備案,地方企業報省級政府備案”。
今年9月,商務部頒布了新版《境外投資管理辦法》,並於10月6日開始實施。對於對外投資企業而言,最關心的是審批時間。
中國海外投資審批主管部門有國家發改委、商務部、國家外匯局。以前走審批程式,一般需要半年左右時間,有的則時間更長。
由於審批時間較長,部分海外被投資相關方也會擔心是否會影響交割。一些競標項目,有時儘管中企報價高,但由於審批時間長導致無法按時交割而未能成功中標。
張向晨説,新版《辦法》取消了對特定金額以上境外投資實行核準的規定,並將核準時限縮短了5個工作日。“企業只要如實、完整地填報《備案表》,即可在3個工作日內獲得備案。”
根據《核準目錄》,需要由商務部審批的只有涉及敏感國別(地區)和敏感行業的境外投資。這也是海外投資“負面清單”最初雛形。
除需要商務部核準的項目外,其他境外投資項目一律按照簡易程式報商務部和省級商務部門備案。
繼續推行簡政放權
原本將於2015年再修訂的2013版《核準目錄》,修訂時間提前了。
10月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再次修訂《核準目錄》。目錄經此次修訂後,中央層面政府核準的投資事項將比2013年減少40%。
“《核準目錄》對各相關部門都提出了簡政放權的要求。”張向晨説。
據張向晨介紹,商務部將推動出臺《境外投資條例》。這部行政法規以及配套政策,將使中國的對外投資合作有更多的法律保障,促進境外投資的法治化建設。
此外,商務部目前已經啟動制定對外投資合作五年規劃以及重點國別(地區)和重點行業的規劃。這兩部規劃與 《對外投資合作國別(地區)指南》一道,將為企業“走出去”提供指導。
記者梳理了2013版《核準目錄》,涉及境外投資的,中方投資10億美元及以上項目,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此外,國際通信基礎設施項目、獨立公路橋梁、隧道、輸油和輸氣管網(不含油田集輸管網)、電網工程等,仍需要國家發改委審批。
對於國家發改委和國家外匯管理局是否和商務部一樣“簡政放權”,張向晨説:“我們是各有側重、分工合作。對其他部委的工作,商務部也願意積極配合、協調步驟,共同促進企業對外投資合作工作的開展。”
“中國現在排在世界對外投資的第3名,這只是從數量上而言。”張向晨説,從品質上看,以聯合國貿發會議衡量一個國家的對外投資品質和水準指標TNI為例,TNI超過20%,説明跨國性比較強。目前我國TNI超過20%的企業寥寥無幾,説明我國的對外投資還處於初級的發展階段。
目前,境外中資企業超過2.5萬家,中國企業的境外資産大概有3萬億美元,100萬員工在海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