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取消四項費用 減負量小被指避重就輕
- 發佈時間:2014-10-15 09:02:00 來源:四川線上 責任編輯:姚慧婷
新華視點今日下午發佈消息稱,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同策諮詢研究部總監張宏偉對此指出,相關費用具體到每套房子並沒有多少,但該政策是簡政放權的體現,客觀上減輕購房者壓力及交易環節成本,實現還利於民,有利於活躍市場。
公開資料顯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主要涉及二筆費用,分別是評估費和擔保服務費。
其中,借款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必須提供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目前主要為北京市住房貸款擔保中心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和其他擔保方式(抵押擔保、質押擔保等)。由擔保中心提供擔保的,應向擔保中心交納擔保服務費。據悉,擔保服務費收費標準,自2009年3月9日起調整為按貸款額的3‰收取(最低收費300元)。
而評估費是指,借款人所購住房為商品房、二手房及貸款受理機構認定的其他需要評估的房屋的,必須提供管理中心認可的具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出具的《房屋評估報告》,需要向評估機構交納評估費。其收費標準,按抵押物評估價值的3‰收取,最低收費300元,最高收費1500元。
中原地産研究諮詢部總監宋會雍指出,前述費用的取消,對總房價而言是“九牛一毛”的感覺。這類費用的取消,對於樓市來講,也基本不可能有太大作用力。
有地産業人士直言,此項政策在減輕負擔方面,存在取輕避重,條目清單上好像去掉不少,但從份量上,卻微乎其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