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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財政下撥疾病應急金5億 僅10余省份出臺細則

  • 發佈時間:2014-10-10 07:24:29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姚慧婷

人民視覺

  大多數醫療欠費無處追繳十分棘手

  醫院自身難以追繳大量的醫療欠費,這些患者不是惡意逃費,就是確實沒錢,成為醫院吞不下去、吐不出來的“骨頭”

  急重病人“先診療後付費”模式的推廣,不可避免地帶來醫療欠費問題,但如何化解醫療欠費給醫院帶來的負擔,卻是一個棘手的難題。

  廣州458醫院急救中心主任吳軼林今年以來經手了3例急病患者,一例是從立交橋上跌下摔斷腰椎的,一例是從錦城花園6樓摔下來多處受傷的,還有一例是突發疾病的,每例所欠醫療費均在2萬元以上。按照相關規定,他為這3位病人填寫了《廣州市紅十字會社會急救醫療救助專項資金申請表》,並提交了相關主管部門。

  《廣州市社會急救醫療管理條例》規定,對屬於流浪乞討救助對象的危重傷病員,救治費用由承擔院前急救任務的醫療單位先行墊付,經衛生行政部門組織財政、民政、勞動等部門審查後,按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的有關規定償付;因意外傷害需緊急搶救、無經濟支付能力又無其他渠道解決基本醫療費用的病人,承擔院前急救任務的醫療單位,可協助其申請“紅十字會社會急救醫療救助專項資金”。

  “紅會專項資金”不能覆蓋每個病人的救助成本。吳軼林表示,估計能解決一半的費用,這對醫院來説很重要。醫療欠費一般包含兩部分:一部分是“硬”費用,即醫療器械、耗材費及藥品費用;另一部分是手術費、護理費、床位費等“軟”費用,主要是醫務人員的勞動技術服務費用。如果“紅會專項資金”的資助部分能解決“硬”費用,醫院能夠想辦法消化餘下的“軟”費用。

  除了2萬元以上的大額醫療欠費,平時醫院還有很多小額的醫療欠費。吳軼林舉例説,他們醫院平均每個月需要2次出車將一名流浪兒童接回急救中心,這名流浪兒童經常暈倒在路邊,接到醫院休息一下、補充點營養液後又恢復了。類似這樣産生的醫療欠費,醫院均自己消化解決。

  公立醫院搶救患者體現公益性。以往,政府對此類欠費的做法是,由民政部門撥款補給醫院。然而,由於地方財政預算中對此並無專項資金安排或預算不足,事實上欠費多半要靠醫院消化。但是,醫院自身難以追繳大量的醫療欠費,這些患者不是惡意逃費,就是確實沒錢,成為醫院吞不下去、吐不出來的“骨頭”。醫院想了各種辦法來消化,有些醫院實在化解不了,提出不再承擔急救服務。

  2009年7月底,位於成都市火車南站附近的四川省腫瘤醫院,因裝修和無法負擔每年數十萬元來自“三無”人員等多種“死賬”“爛賬”,申請暫時停止120急救服務。評估該院的實際情況後,市120急救指揮中心接受了該院的申請。

  “醫院承擔救死扶傷沒錯,但救完人還要承擔如此鉅額的欠費,已成了醫院不堪承受之重。”一位不願具名的醫院負責人説。

  對於醫療欠費,大部分醫院不願意多説,原因是怕更多的患者去效倣,醫院承擔更多的醫療欠費。很少有醫院通過法律途徑催繳醫療欠費,那樣做費時費力。

  設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進展緩慢

  截至目前,只有青海、福建、湖北等10余個省份出臺了實施細則並設立專項救助基金,一些較發達地區仍然沒動靜,設立基金的地方落實情況也不容樂觀

  滾雪球般壯大的醫療欠費,已經成為醫院的心頭之痛。一些醫療機構和醫護人員不願再收治“三無”病人,甚至發生見死不救、拋棄患者的極端事件。少數需緊急救治的患者,不能得到及時有效治療,釀成嚴重後果,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為此,2013年國辦出臺了《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指導意見》,明確各地設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對國境內發生、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確或無力支付相應費用的患者,各級醫療機構要“先治病後算錢”,費用結算時,先由責任人、工傷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等各類渠道支付。無上述渠道或上述渠道費用支付有缺口,由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給予補助。該基金承擔兜底責任。

  《指導意見》出臺後,中央財政已下撥2013年疾病應急救助補助資金5億元。然而截至目前,只有青海、福建、湖北等10余個省份出臺了實施細則並設立專項救助基金,一些較發達地區仍然沒有設立基金,設立基金的地方落實情況也不容樂觀。還有很多地方雖然沒有實施疾病應急救助制度,但是此前有類似制度,只不過是落實情況不太好。

  記者從成都市財政部門了解到,該市完成了2013年度的疾病應急救助基金財政撥款工作,共撥付救助資金2103萬元。具體落實情況如何?成都市某醫院醫務部部長告訴記者,國家雖然有一些政策,但具體的操作方法和資金的處置有困難,目前基本上都是醫院先自行墊付。“急病患者的生命是用分秒計算的。別讓救助基金‘睡’在賬上,應抓緊時間用在刀刃上!”一位醫院院長呼籲。

  廣元市衛生局也表示基金已劃撥到地方,但具體怎麼實施還在研究中。

  按照深圳市去年出臺的《關於完善政府衛生投入政策的實施方案》,政府將承擔60%醫院內發生的非醫療責任的欠費,剩下的40%由醫院承擔。但記者在採訪中發現,無論是主管部門還是醫院,大家對這樣的“福利政策”不願多提及,一是因為政策剛實施,資金並未到位;二是很多人擔心如果有人惡意逃費,再好的政策也將無法承受。

  建立追償機制和財政兜底機制迫在眉睫

  我國已從制度上基本實現兜底救助,各地應儘快將之前地方民政、社保、衛生等部門的相關政策和資源進行整合,並與國家救助體系銜接

  許多醫院提出,救助政策還需在三方面細化:一是由誰來具體負責對“三無”人員的身份進行核查。據被訪醫院介紹,“三無”病人主要包括流落街頭的盲流、乞丐、智障患者、精神病患者、120急症患者,以及交通事故中受傷的患者。“這些人員情況需要公安部門、民政部門支援來提供,醫院主要負責治病救人,不能一味消耗在求公安、民政部門提供人員身份,或求社保、衛生部門提供其工傷保險等情況上。”某醫院負責人説。

  二是明確基金申報程式、補助標準。需要哪些材料?全額補助還是按比例補助?這些都需要有明確規定。

  三是如果當年基金不夠用,是停發補助還是延至次年發放?據測算,目前三甲醫院收治的“三無”人員費用,平均每院每年約為60萬元。根據這一標準,各地市已成立的急病救助基金規模,尚難覆蓋所有“三無”人員的救治費用。“基金不夠,醫院就不敢對社會宣傳該制度,擔心更多‘三無’人員流入。”北京某三甲醫院急診科主任對記者説,“政策沒説基金‘賠破’咋辦,我們心裏沒底,只待病人病情穩定就轉走。”

  醫院提出,即使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實施了,想要完全解決醫院的被欠費問題,仍需要對重點欠費群體情況進行梳理,出臺相應對策。比如因工傷、車禍等送醫緊急救治人員,因責任劃分不清,易成為欠費的主體。

  今年1月5日,農民工趙勇在工地高處墜落後送入宜賓市第二人民醫院,入院時情況非常緊急,醫院全力施救,但病人終因病情過重於2月5日搶救無效死亡,在住院期間共産生醫療欠費9萬多元,病人死亡後醫院與患者家屬及施工單位多次溝通無果,這筆款成了醫療欠款。

  “目前,我國的社會徵信系統尚不完善,醫療機構之間也不聯網,僅靠衛生部門很難解決患者欠費問題。”該院負責人建議,是否可以將惡意欠費的人納入社會誠信體系,比如有醫療欠費不結賬,可影響下次住院報銷。

  成都律師陳軍建議,遏制欠費,醫院需要在患者入院時明確法律責任,比如發佈聲明並與患者簽署協議,如果蓄意欠費,所有的訴訟費、律師費由欠費者承擔,有助於保護自身的權利。

  廣東省衛生廳巡視員廖新波表示,針對目前的醫療欠費狀況,應該建立起追償機制和財政兜底機制。針對惡意欠費、交通事故責任不清欠費等非因患者個人財務狀況形成的欠費,形成有法律約束力的追償制度,甚至可以建立“黑名單”制度;財政兜底機制,是針對確屬個人財務狀況無力承擔的醫療費用,可由政府及相關社會機構協助解決。

  今年5月1日實施的《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從國家層面構建了救助體系的基本框架。該辦法明確規定,國家對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提供疾病應急救助。

  記者了解到,成都、上海、廣州、蘇州等地已建立各類各種層面的基本醫保、救助制度。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員唐鈞認為,加上疾病應急救助制度,我國已從制度上基本實現兜底救助,各地應儘快將之前地方民政、社保、衛生等部門的相關政策和資源進行整合,並與國家救助體系銜接,同時加強政策宣傳,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放大救助效應,並鼓勵社會慈善資金參與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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