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研究稱公務員福利名目過多 但不是完全不要
- 發佈時間:2014-10-10 07:24:06 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姚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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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黃金周,不少人在朋友圈曬福利。一些剛上市不久的網際網路企業,員工展示了五花八門的福利,引人羨慕。而正在進行薪酬及福利待遇改革的國有企業,員工則紛紛感嘆“一年比一年差”“什麼都沒有”。
單位發福利,要遵循什麼樣的規則?眼下員工總體福利水準是高是低?哪些福利要嚴格規範、哪些福利員工應積極爭取?記者進行了採訪。
國家鼓勵改善集體福利,個人福利要規範
福利是什麼?
“工資以外的都算福利吧。”在萬科物業北京公司做客服的郭先生説。數一數,他享受到的福利主要有額度不一的年終獎、過節費,每年1—2次的集體出遊以及聚餐、看電影等活動,有時還會發一些洗護用品或食品。“如果趕上公司業績好,福利會多一點。”
“每週保證輪休1天、春節放假、有五項社會保險,最重要的福利就是這些。”老家河北保定、如今在北京做保潔的秦澤春這樣回答。上世紀90年代她剛出來打工時,經常一週不休息一天,什麼保障都沒有。
“國企高管的福利太多了,超出我們的想像。”北京的退休幹部劉大有説。最近,中央規範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和業務支出,老劉仔細研讀了相關解讀。“打高爾夫、買好幾份商業保險、健身娛樂、出國旅遊,以前居然由單位負責。高管這樣的福利太離譜,是該管管了。”
不同人對福利有不同的理解。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員工退休、生病、工傷、失業、生育所享有的社會保險、死亡後的遺屬津貼、法定假期和帶薪休假是所有勞動者都應擁有的主要福利,法律同時要求用人單位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福利待遇,並在簽訂勞動合同時約定其他福利。
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蘇海南介紹説,這些是狹義的福利。廣義的福利是指用人單位按照公平原則和相應規範、向其內部成員發放的除工資性報酬以外的、用以滿足特定需要的貨幣、實物以及服務等經濟性和非經濟性報酬的總和,以使單位成員能夠共同享受單位及社會發展成果。“老百姓通常所説的福利更符合廣義福利的概念。”
廣義的福利內容豐富、形式多樣,變動性強。我國的《勞動法》中,特別強調了“集體福利”。按照福利分享的集中程度,福利劃分為集體福利和個人福利。集體福利是單位成員共用的,典型的如單位的食堂、圖書館、健身房、咖啡廳等,是政府鼓勵改善的。個人福利則指個人及家屬獨有的、隨個人身份和職務等級不同而有差異的福利,如出差時乘坐商務艙還是經濟艙、每月的通訊費額度多少等,是收入分配改革強調要規範的。
此外,按照實現形式,福利還常常劃分為貨幣性福利、實物性福利和服務性福利。貨幣性福利典型的有住房補貼、過節費等。實物福利典型的有工作服、工作用車等。服務性福利包括節日聚餐、集體旅行等。財政部曾發文要求,企業職工福利一般應以貨幣形式為主。而總工會的有關通知則規定,由工會組織的職工集體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於逢年過節向會員發放少量的節日慰問品,主要是實物。
值得一提的是,人們理解的福利概念,與工資有重合之處。譬如公職人員的津貼、補貼,按照《公務員法》屬於工資範圍,但有人將其視為福利。
中小企業職工福利水準偏低
9月初,廣東東莞一家液晶螢幕加工企業發生勞資衝突,數百名員工停工,直接原因是以往中秋節都要發放的節日補貼及月餅福利今年沒有發放。
這一事件和國家規範央企高管福利待遇、社會熱議公職人員福利等形成鮮明對比。
“一些單位的員工高福利很容易引起社會關注。但從總體上看,大量企業員工、特別是中小企業員工的福利水準偏低,更應引起重視。”中國人民大學勞動關係學院教授常凱説。
法定的五項社會保險是員工最基本的福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13年發佈的調查結果顯示,企業職工的實際參保狀況仍顯滯後,14.8%參與調查的員工表示企業沒有為其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16.9%的人表示企業沒有為其參加醫療保險。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早在2008年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布。近年來多項調查顯示,享受帶薪年休假的職工一直在50%左右徘徊。“公司沒有這項福利。”在北京一家房産仲介做業務員的李志國説。
據了解,在市場經濟國家競爭性企業內部,社保之外的福利支出通常可佔工資總額的20%—30%。而我國企業大大低於這一水準。2012年的一項調查顯示,60%的企業員工除社會保險之外福利支出不足工資總額的10%。
中華全國總工會研究中心發佈的員工福利保障指數顯示,中國企業員工福利保障指數為65.37,處於基礎水準,福利保障的總體覆蓋面較窄,項目不夠豐富。其中員工規模在500人以下的中小企業福利待遇最差。
有企業主曾表示,基層員工只想漲工資、對福利沒興趣。常凱表示,這種情況在前些年勞動力嚴重供大於求的時期曾經存在,但近兩年已經在轉變。隨著員工保障意識提高、各地出現招工難,員工逐漸開始看重用人單位提供的福利保障。
員工如何為自己爭取福利?常凱認為,福利太低或約定的福利沒兌現,員工有意見可以理解,但不宜採取停工等方式,工人自身付出的代價也會很大。在非公企業,應大力推行集體協商制度,引導員工參照同行業其他可比性企業福利水準等,提出自己的合理要求,通過集體協議或勞動合同等明確應享受的福利。“協商的路徑暢通,相信工人不會與僱主發生衝突。即使福利下降,只要真的是企業經營遇到困難而不得已為之,工人也會理解的。”
清華大學就業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楊燕綏教授認為,要真正實現中小企業福利的提高,單靠員工努力、監督企業是不夠的。“政府應該進一步減免稅費,給小微企業多一些利潤空間。現在企業繳納的五險一金加起來能佔工資總額約40%,小微企業在完成這部分支出後,還能有多少餘力去做更多個性化的員工福利呢?”
嚴格規範不是“零福利”
“八項規定”的深入執行,引發社會各界對公共部門人員福利的關注。“公職人員的一切待遇都來自財政,工資之外不應再有什麼福利。”有人這樣説。不過,不少基層公務員認為,“至少工會的福利不能沒有吧。”
公共部門員工是否應“零福利”?
“公共部門員工正常的福利應予以保障。目前,一些財政供養單位可能存在員工福利不規範甚至超發的問題,今後要加強監管、嚴格規範,但不能要求絕對沒有福利。”蘇海南表示。
據了解,絕大多數國家公職人員享有不同程度的福利。譬如:美國的公務員在擁有健全的社保待遇同時,還享有房租補貼、撫養未成年兒童補助等福利。法國公務員可根據自身條件來領取補助和津貼,具體選項有住房津貼、多子女津貼等。我國《公務員法》也明確,“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福利待遇。”
人社部勞動工資研究所聯合清華大學就業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所做的課題《中國公務員福利制度改革》指出,我國公務員福利存在福利名目過多、地區間部門間福利差距較大等問題。不過,解決這些問題不是完全不要福利。課題組認為,第一位的任務是結合“服務型”“節約型”政府的建設,對福利加以規範。包括規範並簡化公務員福利項目,實現項目設置統一化、規範化,同時調整項目結構,合理降低當期福利支出比例。“不公開不透明容易引起猜測、誤解,未來財政供養單位的福利可以逐步公開。”蘇海南説。
同樣存在爭議的還有國企員工的福利待遇。
“中秋節前只有工會發了100元超市提貨券。其實我們公司不是國有股絕對控股,但老總還是比照政府部門、比照高管來管普通員工的福利。”在一家央企二級公司上班的朱天説。
“海航可以自己蓋房優惠價賣給員工,我們公司就不行。誰讓人家是股份制企業、我們是國企呢。”國航員工朱女士説。
今年9月中央出臺規範央企高管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的意見,社會各界普遍叫好。不過,員工的福利待遇怎麼管沒有明確説法。不少員工反映,高管福利縮水不應波及一線員工,有的企業連往年工會定期發放的福利都沒有了。但也有人認為,國企員工福利待遇同樣存在偏多的問題。
記者從國務院國資委了解到,新一輪國企改革對包括工資、福利在內的薪酬制度改革,不同人群有不同重點。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高管要合理確定並嚴格規範薪酬水準、職務待遇,職工則要逐步實現分配製度與市場接軌。未來,隨著混合所有制經濟、完善董事會制度等改革的推進,國有企業將實現員工“人員能進能出、崗位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減”。屆時,員工的工資、福利將更多與企業效益、個人業績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