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保險業車險壟斷被罰1.1億 人保平安做污點證人
- 發佈時間:2014-09-03 07:04:05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曹慧敏
受罰者包括浙江保險行業協會、太保浙江分公司等,人保、平安等做“污點證人”免罰或減罰
在汽車行業反壟斷熱潮持續之時,汽車保險公司再遭處罰。昨日,國家發改委開出罰單,浙江省保險行業針對商業車險代理手續費等協商價格,違反《反壟斷法》,對參與者共處罰金1.1億元。
發改委公佈處罰書“詳情”
據發改委昨日公佈的處罰決定書,處罰決定為去年12月份發出。據記者了解,這是國家發改委第一次在官網公佈詳細的處罰決定書。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昨日表示,這是公開執法資訊、接受社會監督的一次嘗試,今後會進一步加大公開力度。
按照公佈順序,這也是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司更名為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後,開出的第9張罰單。上個月,日本12家汽車零部件、軸承生産商因價格壟斷,共計被罰12.354億元。更早,國家發改委針對醫藥企業、液晶面板企業、白酒企業、奶粉企業、黃金企業、旅遊紀念品企業、眼鏡片企業開出罰單。
協會係本案主要策劃者
國家發改委稱,根據群眾舉報,國家發改委對浙江省保險行業涉嫌達成、實施價格壟斷協議的問題進行了調查。查明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組織23家省級財産保險公司多次開會協商,約定新車折扣系數,並根據市場份額商定統一的商業車險代理手續費。
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上述行為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六條“行業協會不得組織本行業的經營者從事本章禁止的壟斷行為”的規定,涉案財産保險公司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三條禁止具有競爭關係的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的規定。
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是本案價格壟斷行為的主要策劃者、組織者,財産保險公司違法責任較輕。因此,國家發改委依法對負主要責任的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處以50萬元的最高額罰款,對負次要責任的涉案財産保險公司處以上一年度商業車險銷售額1%的罰款,包括中國太平洋保險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中華聯合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陽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等,共計1.1億元。
另據調查,美國利寶保險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日本愛和誼日生同和財産保險浙江分公司、浙商財産保險浙江分公司、紫金財産保險浙江分公司、華農財産保險浙江分公司、國泰財産保險浙江分公司、信達財産保險浙江分公司、英大泰和財産保險浙江分公司和泰山財産保險浙江分公司等9家企業未參與達成、實施壟斷協議,依法對其停止調查。
與此同時,反壟斷中的“寬恕原則”再度出現。國家發改委在公告中補充稱,中國人民財産保險浙江分公司、中國人壽財産保險浙江分公司和中國平安財産保險浙江分公司先後主動報告達成價格壟斷協議的有關情況並提供重要證據,依法對其免除或減輕罰款。
與此案類似,去年8月,國家發改委曾對黃金飾品行業開出首張反壟斷罰單,針對上海黃金飾品行業協會及老鳳祥等部分金店的價格壟斷行為,處以罰款1059.3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