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融資成本持續高企 是金融歧視惹的禍?
- 發佈時間:2014-08-21 11:38: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孫業文
“小貸公司的自有資金還有限,從金融機構融資的機會也不多,即使有些小貸公司能夠融點資金,但由於小貸公司自身的融資杠桿比例偏低,投資利潤不高,因此給小微企業降息空間有限。”
昨日(8月20日),在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第62期“經濟每月談”座談會上,中國扶貧基金會會長段應碧談及無法更大程度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時,頗顯無奈。
參與座談會的山東金融辦主任李永健和郵儲銀行總行小企業金融部總經理劉存亮均坦言,小微企業融資成本高企,有很實際的原因和難解決的困難。
“目前,我們貸款管理成本有10個點左右,低了10個點運作不下來,我們貸款本金主要來源於商業銀行的批發貸款,融資成本也不低,要超過8%。農戶實際拿到手資金利率為20%。我沒有賺錢,但要負擔成本,要不然就沒法運作了。”段應碧説。
李永健表示,當農戶和小微企業需要錢時,小貸公司會幫助解決,“要為草根金融正名,不要把它們排除在體系之外”。
小微企業融資成本依舊高企
今年以來,國務院常務會議多次提到“小微企業”,從産業指向、融資方式、稅收政策及簡政放權等多個方面強調促進小微企業的發展。
今年5月30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第49次常務會議,部署落實和加大金融對實體經濟的支援,特別提出要降低社會融資成本。7月23日,李克強總理又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專門研究如何緩解企業融資成本高問題,提出了多方面的要求。
但李克強總理多次關注的問題卻仍未得到實際有效解決,劉存亮告訴表示,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誠信環境不健全,推高了銀行小微企業的定價。
劉存亮稱,對於平均壽命不到三年的小微企業,商業銀行難以判斷信貸風險,又因為小微企業普遍缺乏足夠的抵押物,一旦發生風險缺乏足夠的補償能力,小微企業貸款更容易變成不良貸款,這也是商業銀行降低小微企業融資價格方面感覺力不從心的原因之一。
“商業銀行與小微企業之間資訊不對稱,不得不投入更多的人力成本,通過認證等現代技術來確保信貸資源的準確投放。”劉存亮説,雖然小微融資單筆金額相對較低,但與商業銀行發放貸款流程是一樣的,相比批發性銀行、零售銀行付出的信貸成本更高。
段應碧也表示,跟小貸公司座談,他們也很無奈,他們專做本地市場,服務小微客戶,在風險把控方面做得很好,但運營成不低,特別是近年來人員工資和房租等成本上漲較快。
李永健介紹説,北上廣等經營比較規範的金融機構,給小微企業的融資利率一般是基準利率上浮10%~20%,另外還包含擔保費、評估費、賬戶管理費等。另外,整個小微企業貸款總成本一般是高於現在平均貸款成本的40%~50%,而很多地方比這個還要高一些。
先解決融資難再降成本
從宏觀角度看,我國貨幣信貸的總量並不小,到2014年上半年,整個社會融資規模10.57萬億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4000多億元。
銀監會法規部主任劉福壽説,貨幣供應和社會融資規模都處在一個合理的增長區間,但是由於我國經濟目前正處在增長速度的換檔期、結構調整的陣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社會資金需求量巨大,客觀上部分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融資成本還比較高。
“好比要解決人的生存問題,首先要吃到,然後要吃飽,最後研究如何吃得好。”段應碧説,我們在解決小微企業融資困難時,首先應幫助小微企業能夠得到貸款,即解決融資難的問題,在此基礎上才有可能解決融資貴的問題。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的 《關於多措並舉著力緩解企業融資成本高問題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 《意見》)也明確,優化商業銀行小微企業貸款管理,採取續貸提前審批、設立迴圈貸款等方式,提高貸款審批發放效率。同時,研究對小微企業貸款實行差別化監管要求。
劉存亮稱,郵儲銀行構建了小微信貸的全系列産品,目前累計研發55種小微企業專屬信貸産品,形成了強抵押、弱擔保、純信用相結合的全産品體系。
業內稱應為草根金融正名
《意見》稱,要積極穩妥發展面向小微企業和“三農”的特色中小金融機構,加快推動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促進市場競爭,增加金融供給。
據央行數據,截至2014年6月末,全國共有小額貸款公司8394家,貸款餘額8811億元。
李永健説,小貸公司的作用就是解決“短平快”問題,山東一共有400家小貸公司,一週之內,農戶和小微企業需要錢,很多時候這些小貸公司會把錢及時送給他們,“要為草根金融正名,不要把它們排除在體系之外。”
“監管部門和央行最擔心的是風險。”李永健説,整個山東400家小貸公司到目前為止,不良率只有0.9%,國內個別地區正規金融機構的不良率已經突破了4.0%,到底農民和小微企業能不能控制風險,個人覺得這是比較有力的回答。
段應碧説,降低小微企業金融結構的準入,建立多層次小微金融服務體系,只有為小微企業服務的金融機構多了,市場競爭加強了,才能提高小微企業機構的運營效益,降低運營成本。
“我們把金融機構看得太神聖了,審批起來很難。這個門檻低一點,非儲蓄準金融機構審批應該放寬一點,現在條條框框太多。”段應碧説。
李永健和段應碧都認為,小貸公司從銀行融資的杠桿比例需要調整。根據相關監管規定,小貸公司從銀行業金融機構獲得融入資金的餘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50%。
天津一位民間金融公司負責人表示,小貸公司只能向兩家銀行融資,額度不能超過註冊資本的50%,這捆住了小貸公司的手腳。
“按照國際經驗,如果小貸機構的融資比例能放大到1:3,可以顯著提高小貸機構的投資回報能力,促進小貸機構的市場競爭,從而有利於促使小貸機構降低對小微客戶的貸款利息。”段應碧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