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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菱賠償二戰中國受害者實屬烏龍 為宣傳策略

  • 發佈時間:2015-07-30 07:30:56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作者:陸培法  責任編輯:謝淩宇

  日本共同社上周放出消息,日本三菱材料公司與二戰時強制勞工中國受害者達成全面和解協議,同意做出賠償和道歉,並透出每個受害勞工補償10萬元。

  然而,同日方談判的中國律師馬上向本報澄清:“報道其實是不準確的,我們起訴的每個受害勞工補償金額是120萬元。”

  據這位律師分析,所謂的“談判和解”只能説是一個擬稿,是日方的宣傳策略,中日雙方根本沒有達成全面和解協議。

  原來日本單方面放出烏龍消息,目的是來擾亂、轉移和解談判的焦點。

  與日本形成強烈反差的是,1990年,蘇聯、美國、英國和法國與德國簽署了《最終解決德國問題條約》,以法律形式結束了德國的賠償義務。然而,德國的民間賠償卻沒有終止。德國在2000年由政府和6000余家企業共同成立了“紀念、責任與未來”基金會,向二戰期間被納粹強制的勞工作出賠償——向98個國家166.5萬人作出了近60億美元的賠償。戰後德國一共賠償了約640億歐元!

  反觀日本。在2007年後,日本最高法院以中國政府在《中日聯合聲明》中已放棄包括公民個人在內的請求權為由,永遠關閉了司法訴訟的大門。中國外交部就此多次表示,日本最高法院就《中日聯合聲明》作出的解釋是非法、無效的。

  中國法律專家指出,無數國際事實明確無誤地表明,日本政府十分清楚 “國家戰爭賠償”與“民間損害賠償”相區別的國際慣例,並在1972年與中國政府簽署《中日共同聲明》前,同其他國家進行戰後賠償的實踐中已經實施。所以,日本政府裝起糊塗,硬説《中日聯合聲明》第5條表明中國人的個人索賠權已然放棄,這是毫無外交常識和不講起碼道理的行為。

  第二次世界大戰已結束70年,中國勞工卻還沒有聽到三菱材料哪怕是遲到的道歉。1997年起,中國勞工倖存者及其家屬先後在東京、北海道、福岡、長崎、宮崎等地對三菱材料提起訴訟,均以敗訴告終。去年,部分二戰期間被強擄至日本的中國勞工和遺屬,在北京起訴三菱材料和另一家日本企業,要求日方道歉並賠償,至今兩家日企仍拿不出有誠意的“和解”方案。

  中國勞工對日索賠案律師團中方律師康健指出,日本政府及相關日本企業向世人充分暴露出其頑固堅持的反人類的立場,在確鑿的證據面前,仍不承認事實,並且用玩弄法律的不正派手段推卸責任。“特別是在東京高等法院宣判的劉連仁案,法庭在全部認定中國受害者受害事實的情況下,卻作出了極其不公正的判決。”

  康健表示,正是在這種情況下,他們才決定將當年與日本政府共同策劃、共同實施強擄中國勞工的22家日本企業名錄及罪行公佈。“這些負有戰爭責任的日本企業,在其不向中國國民真誠謝罪並賠償的情況下,將永遠被牢牢地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將永遠被愛好和平的人士視為不受歡迎和不可信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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