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重新探討可再生能源收購制度
- 發佈時間:2014-11-05 11:30:43 來源:中國電力報 責任編輯:曹慧敏
日本政府舉行相關會議,重新探討電力公司以固定價格收購的可再生能源收購制度。在此次會議上,相關人員向日本政府提議,光伏發電的收購價格,每半年下調一次。
至今為止,日本政府已經重新考慮過一次,修改可再生能源收購制度,增加電力收購價格下調的機會。決定價格的標準也由現在的“全部發電運營商的平均費用”改為“最便宜的運營商的費用”,下調電力收購價格。
日本政府下調電力收購價格,發電運營商的利潤就會減少,於是部分企業開始轉戰光伏發電以希望可以抑製成本,減少發電量。日本經濟産業省新能源小委員會委員長山地憲治(東京大學名譽教授)近日向記者闡述。
從今年的收購價格來看,大規模光伏發電約為35日元/千瓦時,大型風力發電的價格為24日元/千瓦時,大規模地熱發電的收購價格為28日元/千瓦時,光伏發電的收購價格設定的很高。
未來日本的可再生能源收購制度會如何發展,尚需進一步探討才能有進一步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