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進口汽車中國式暴利:6個月就賺了500多億
- 發佈時間:2014-09-05 14:07: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曹慧敏
在一個市場經濟國家中,不合理的暴利是難以容忍的,但長期以來,受現有特殊政策照顧,進口車企在中國以特殊的方式掙得盆滿缽滿,卻理直氣壯、心安理得。現在,是破解暴利問題的時候了。
近期,針對進口汽車品牌的反壟斷調查正如火如荼,把進口汽車暴利問題再次擺在公眾面前。
有媒體發佈調查稱,同款進口汽車在中國賣100多萬元,而在美國的價格僅約合人民幣35萬元,其中間差價可達3倍甚至更多。通過一組國內外車價的對比,進口車在國內外的售價確實有著巨大的差距,即便扣去了各種稅額,中間的差價依然大得驚人。
據有關部門統計,2013年上半年我國進口汽車超過50萬輛,假設每輛車在總經銷環節的平均利潤為10萬元,國外車企僅在2013年前六個月就從中國賺取了500多億元,有媒體戲稱此為“中國式暴利”。
那麼,進口汽車為何在中國會有如此高的暴利?
暴利産生的三大原因
經對進口汽車影響價格的各類因素進行綜合分析後,筆者認為,除了匯率這一影響較小的因素之外,進口汽車中國式暴利産生的主要原因可以概括為以下幾點:
首先是市場供需。
近年來,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居民消費水準大幅度提升,私家汽車已經成為人們過上小康生活的“標簽”。如今,中國已經成為世界汽車銷量最大的國家,特別是高端進口汽車銷售市場需求強勁。
然而,我國自主品牌汽車佔有極少的市場份額,難以與進口汽車相提並論,在中國消費者的剛性需求下,進口汽車甚至出現供難應求的火爆局面,在此情況下,進口車企自然會不斷提高車輛價格,以此挑戰中國消費者的消費神經。然而,即便如此,也難以得出進口汽車的價格比國外畸高的答案。
其次是各種稅費。
據相關資料顯示,中國進口汽車稅費的構成為25%的關稅、17%的增值稅,和最高40%消費稅(按排版量分為7檔)。稅收約佔最後售價的20%~30%。很多人認為中國政府為保護國內車企,對進口汽車徵收較高關稅,才造成進口汽車價格高於國外。
然而,有關數據顯示,按照中國的稅率,一輛進口車應繳稅額最高為車價的1.4375倍,排量3.0升左右,稅額為車價的0.95倍,照此計算,整車價格不應該超過國外市場的2倍,但很多車價均達到3倍以上。
進口車在國內外的售價有著巨大的差距,即便扣去了各種稅費,中間的價差依然大得驚人,其中大約有30%至55%加價,由此可見,稅費雖是導致進口車高價的原因之一,但並不是主要原因。
第三是特許經營。
中國加入WTO之後,進口汽車大量涌入,為了規範內地汽車市場,商務部于2005年制定並開始施行《汽車産業政策》和《汽車品牌銷售實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第六條規定:“同一汽車品牌的網路規劃一般由一家境內企業制訂和實施。境外汽車生産企業在境內銷售汽車,須授權境內企業或按國家有關規定在境內設立企業作為其汽車總經銷商,制訂和實施網路規劃。”這就是總代理商管理模式。
在這種模式下,進口汽車流通經銷服務領域普遍實施以4S店為基礎的單一模式,進口汽車廠家也因此獲得了對進口汽車的絕對定價權,同時獲得了以總代理商制度為核心,並能夠統一銷售網路和渠道的權利,即特許經營。筆者認為,這是進口汽車中國式暴利産生的根本原因。
特許經營與縱向價格壟斷
特許經營最早起源於美國,根據中國商務部定義,特許經營是指通過簽訂合同,特許人將有權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標、商號、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授予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經營體系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的一种經營模式。
4S店是在1998年由歐洲引進的一種以“四位一體”為核心包括整車銷售(Sale)、零配件(Spare part)、售後服務(Service)、資訊反饋(Survey)的汽車特許經營模式。特許經營是我們經常看到的一種銷售方式,類似于獨家銷售、獨家購買和選擇性銷售,它是交易當事人使用最多的縱向非價格約束經營模式,在歐美國家,只要不涉及價格因素,特許經營便無可非議。
中國商務部制定的《辦法》所確立的以4S店為基礎的汽車特許經營模式,由於具有推動企業進入市場、減少搭便車、遏制價格飛漲、改善售後服務等積極因素,在當時的環境下是可行的。
而在中國經濟多元化的今天,在進口汽車領域依然奉行汽車特許經營模式,由於汽車流通經銷服務領域只有單一的4S店渠道,汽車流通的各環節的價格由車企和總經銷商嚴格制定,筆者認為,這種涉及價格的汽車特許經營模式實質上是一種縱向價格壟斷行為,該行為起到了縱向限制的消極影響。
首先,特許經營為區域劃分、封鎖市場提供了便利。由於特許經營賦予各進口品牌汽車廠商、境外總經銷商對國內銷售商的最高控制權,同時,還可以通過既有渠道輕易獲得獨家經營的權利,這就為進口車企和總經銷商進行區域劃分、封鎖市場提供了條件。而區域劃分、封鎖市場將會導致同一車型在不同區域執行不同的價格,卻難以在不同區域內自由交易,因此,在不同區域之間難以形成充分、有效的競爭。
其次,特許經營推動了價格卡特爾。特許經營如不涉及價格因素並不違法,對於一個本著善意且誠信經營的廠家來説,設置其産品的指導價格也無可非議,但如果其設置價格時,與自己具有競爭關係的經營者達成了具有排除、限制競爭的協議、決定或者其他協同行為,或者與交易相對人達成固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價格、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最低價格時,就構成價格卡特爾。
而今,在中國進口車領域,從進口到維修的多個環節均受到車企和總經銷商的價格約束,特許經營成為車企和總經銷商進行價格卡特爾的推手。
由此可見,在中國進口汽車領域實施的特許經營模式已經充分暴露其存在的弊端,而相關機構在制度的修訂上難以跟進。市場環境在快速改變,當網際網路在逐步改變人們的消費觀念的時候,網上售車也逐步步入人們的消費視野,但特許經營依然桎梏汽車網店的興起,特許經營為進口車企進行縱向價格壟斷提供了有利條件。
特許經營下的壟斷行為
進口汽車在國內售價畸高的問題早已引起各方關注,據悉,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和反壟斷部門密切關注進口汽車領域的價格問題已不下兩年,一場針對汽車行業的反壟斷調查也已拉開帷幕。
根據筆者掌握的資料,在特許經營模式下,進口汽車流通領域可能涉嫌如下幾種壟斷行為:
1.固定或者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最低價格。有業內權威人士透露,在整個進口汽車流通環節中,總經銷商對包括定價權、零部件供應、售後服務等一系列環節享有絕對的控制權,旗下的一級經銷商和二級經銷商必須絕對服從,總經銷商為了獲取高額壟斷利潤,對暢銷車型及零部件一般會有最低限價的規定,經銷商的終端價格都在廠家的指導價的基礎上來進行小幅調整的,為控制經銷商的“叛逆”,總經銷商一般還會禁止經銷商跨地區銷售,制訂一系列懲罰措施,經銷商如低於最低售價賣車,總代理商或廠商會對其進行嚴厲處罰。
2.沒有正當理由,拒絕與交易相對人進行交易及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或者只能與其指定的經營者進行交易。有業內人士直言在進口車領域,非中規渠道即非從總代理或總經銷購買的進口汽車,4S店不提供保修、免費保養。儘管這些車都是經過報關進入中國銷售的。有些生産車企甚至發文嚴令禁止對美規、中東規進口的車提供保修服務,購買了上述車的消費者只能自費保修、保養。在此情況下,終端消費者寧願高價購買總代理或總經銷的“中規車”,也不願低價購買經報關進入中國內地的“非中規”汽車。
3.沒有正當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時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條件。由於特許經營的保護,一切盡在掌控之中,國內經銷商如要做某個品牌,必須先繳納“諮詢費”,強制規定經銷商經營模式、收取建店保證金、強行壓庫、搭售産品。一方面,廠家對經銷商的建店規模、建店押金、購車數量、銷售價格都有硬性規定,而所有這些運營成本都要由經銷商承擔,廠家不負任何責任;而另一方面,汽車行銷合同一年一定,廠家對經銷商的考核辦法一年一改,這就使得經銷商要極力去完成汽車廠家的合同任務,承擔全部投資風險。
進口車企在中國特許經營環境下的“蠻橫”還遠不止於此,這在一個自稱為市場經濟的國家是難以容忍的,但長期以來,受現有特殊政策照顧,進口車企在中國以特殊的方式掙得盆滿缽滿,卻理直氣壯、心安理得,反壟斷執法機構到了該“亮劍”的時候了。
如何遏制進口車企暴利
筆者認為,暴利的存在並不利於市場穩定及消費者權益的保護,面對進口汽車的暴利問題,監管部門應該採取有效的措施予以遏制。
首先應儘快修改《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
筆者認為,當務之急應當是修改現行的以4S店為基礎的汽車特許經營模式,根據中國進口汽車市場的現狀,制訂出既符合自由貿易準則,又能夠在國內形成充分、有效競爭的經營模式,那就是要放開汽車進口、銷售和維修的市場準入機制,鼓勵汽車線上銷售、線下維修的一條龍服務,徹底打破可能形成價格壟斷的各種制度因素,鏟斷進口車企獲取暴利的根源。
其次是加強在進口汽車領域的反壟斷執法力度。“在巨大財富的背後,都隱藏著罪惡”。反壟斷執法機構的調查和依法懲處,是遏制進口汽車暴利的方法之一,只有從司法層面給相關暴利獲益者以沉重打擊,才能讓獲益者的行為得以收斂。同時,還應在此基礎上,完善舉報查處機制,強化對進口車市場壟斷行為的輿論監督和法制監管。
其三是加強自主品牌汽車扶持力度。
假如自主品牌汽車在品質上和技術上都能夠達到進口汽車的水準,由於自主品牌汽車和進口汽車相比,在價格上具有明顯優勢,相信會有越來越多的國人改變對進口汽車的消費習慣和依賴。因此,需要政府能夠多方位加大對自主品牌汽車的扶持力度,從根本改變進口汽車在中國汽車銷售市場的份額,從而通過市場改變進口車企獲取暴利的局面。
總而言之,特許經營的合理適用對經濟發展起到促進作用,而當特許經營與壟斷經營相結合時,便會對經濟發展起到阻礙的作用。在進口汽車領域,由於特許經營賦予進口車企及其總代理商更多的特權,使得國內進口汽車在進口、整車銷售、零部件供應和維修等諸多環節難以形成充分、有效的競爭,從而出現進口汽車在國內價格畸高的怪象。
因此,相關機構在加大反壟斷執法力度的同時,最根本的還是要從改變進口車企特許經營模式入手,儘快修改相關規定,徹底打破可能形成價格壟斷的各種制度因素,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解決中國進口汽車暴利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