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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出入境攜現金10萬人民幣以上需申報

  • 發佈時間:2014-08-29 14:41: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姚慧婷

  據外媒報道,為監督和追蹤可疑款項的流動,打擊恐怖主義融資及洗黑錢活動,新加坡警方宣佈從9月起,任何人出入境新加坡時,攜帶超過2萬新元(約9.8萬元人民幣)以上的現金須進行申報,而此前這一額度為3萬新元(約15萬元人民幣)。

  據報道,這2萬新元現金包括任何相等價值的貨幣及其他可轉讓證券,包括旅行支票、匯票、支票及本票等。

  按照新加坡相關法律,任何人攜帶超過規定現金出入新加坡,必須據實申報,否則可被判坐牢最長3年或罰款最多5萬新元(約24.6萬元人民幣),或兩者兼施。這項規定自2007年開始推行。

  新加坡警方發佈聲明稱,此條新規定將於9月起開始施行,而當局為了減少對遊客的不便,因此沒有將額度調至更低的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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