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下周起十條街禁行電動二輪車 違者罰款20元
- 發佈時間:2016-04-05 08:26:55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王斌
昨天(4日),記者從北京交管局獲悉,自4月11日(下週一)起,長安街(建國門至復興門)、府右街、正義路等十條道路除自行車外,禁止其他非機動車通行。顯然此次禁行的對象就是電動二輪車。交管部門透露,目前本市電動二輪車總數已達400萬輛,絕大多數為不符合電動自行車註冊登記規定的超標車輛, 去年全市電動二輪車共發生交通事故31404起,死亡113人,傷21423人。
去年電動二輪事故3萬起
北京交管部門昨天表示,近年來,本市電動二輪車數量迅猛增長,據市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市交管局等相關部門調查統計,目前,我市電動二輪車總數已達400萬輛,且絕大多數為不符合電動自行車註冊登記規定的超標車輛。
交管部門稱,由於電動二輪車行駛中聲音小,速度高於腳踏自行車,在交通流量大,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交叉區域多的道路上行駛,極易發生交通事故。
據交管部門統計,去年全市電動二輪車共發生交通事故31404起,死亡113人,傷21423人;其中,傷人數佔全市交通事故傷人總數的36.7%。
逢違必糾不繳罰款扣車
交管部門在反覆調研,並廣泛聽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併發布通告,確定十條交通流量大、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混行區域廣、交通事故多發的地區主要道路(路段),採取除自行車外,禁止其他非機動車通行的管理措施。
新規實施後,如何保證實施?昨天,記者從交管部門獲悉,為確保通告順利實施,交管部門將在充分依託各類媒體,並深入十條大街涉及的企事業單位、居民社 區、學校、商貿市場開展廣泛宣傳的基礎上,加強限行區域的警力部署,在禁限行道路兩端及主要路口設置卡控崗,對違反通告禁限規定行駛的車輛堅決做到“逢違 必糾”。
交管部門稱,對違法行為人將按照“未按照禁令標誌指示行駛的”違法行為,處罰20元罰款。對拒絕繳納罰款的,一律扣留車輛。
記者獲悉,此次被禁行的電動二輪車包括普通電動自行車和超標的電動二輪車,除了騎行市民個人受影響外,正在興起的外賣行業無疑將受到一定影響。對於禁行範圍以後是否會繼續擴大,交管部門稱暫時還不能回應。記者 岳亦雷
-十條禁行大街
●長安街(建國門至復興門)
●廣場東側路
●廣場西側路
●府右街
●正義路
●復外大街(復興門橋至木樨地橋)
●建外大街(國貿橋至建國門橋)
●復興路(木樨地橋至新興橋)
●蒲黃榆路(玉蜓橋至劉家窯橋)
●石景山路(玉泉路路口至魯谷東街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