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貿區將啟動QDII2試點 放鬆本外幣兌換限額
- 發佈時間:2015-10-31 09:02:16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吳起龍
30日,央行會同多部門印發《進一步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金融開放創新試點 加快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方案》,該方案重點就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人民幣跨境使用、金融服務業開放和建設面向國際的金融市場進行初步部署。
具體來看,為率先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上海自貿區將利用自由貿易賬戶(FT賬戶)拓寬人民幣資本項下可兌換範圍和額度,具體包括: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開展金融創新業務、研究啟動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境外投資(QDII2)試點、允許機構和個人投資境內外證券期貨市場以及擴大本外幣兌換限額。
與此相對應的外匯管理體制方面,方案稱,探索在自貿試驗區內開展限額內可兌換試點,放寬跨境資本流動限制,健全外匯資金均衡管理體制。統籌研究進一步擴大個人可兌換限額。根據主體監管原則,在自貿試驗區內實現非金融企業限額內可兌換。逐步擴大本外幣兌換限額,率先實現可兌換。
在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方面,按照方案,上海自貿區將推進貿易、實業投資與金融投資三者並重,推動資本和人民幣“走出去”,具體措施包括支援自貿試驗區內企業的境外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啟動自貿試驗區個體工商戶向其在境外經營主體提供跨境人民幣資金支援、拓寬境外人民幣投資回流渠道等。
“總體而言,在人民幣國際化第二階段,為促進人民幣資本項下的輸出和回流,將在自貿區內拓寬跨境投融資渠道,擴大境外人民幣資金池。而隨著境外人民幣資金池的擴大,建設國際多要素金融平臺,維護定價權便顯得至關重要,與此同時,將對市場化價格形成機制提出更高要求。”興業研究公司研報稱。
此外,資本項目開放和人民幣國際化離不開市場參與主體的擴大和交易平臺的建設。為推動金融服務業對內對外開放、加快建設面向國際的金融市場,方案稱,探索金融服務業對外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推動金融服務業對符合條件的民營資本和外資機構擴大開放。同時推進面向國際的金融市場平臺建設,拓寬境外投資者參與境內金融市場的渠道,提升金融市場配置境內外資源的功能。
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對證券時報記者表示,該方案是一個有目標的金融開放政策,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評估人民幣是否納入特別提款權(SDR)之前,為滿足“基本實現資本賬戶開放”的要求,該方案的措施更有針對性。不過,人民幣加入SDR的壓力是一方面原因;另一方面,如果國內金融體系和機構繼續保守,上海不能在人民幣加入SDR之前成為人民幣全球金融中心,中資機構不能在全球成為人民幣的主流機構,海外市場和外資機構就會填補這些空白,我國從而就失去先機,因此要率先主動出擊。
在機制安排方面,魯政委認為,方案明確將把一些創新權下放給地方,從而避免了過去地方想推動開放卻無權推動的尷尬;而從機構主體看,方案是面向所有金融機構及其附屬服務領域開放,涵蓋了證券、期貨等各類交易市場,不僅僅限于銀行體系。
不過,縱觀方案,其所涉及的一些開放條款實際上在此前的政策文件中都有提及,但業內人士表示,此前有些政策放開的領域在現實中並無實踐案例,未來上海自貿區在金融開放與創新領域的推動進展仍有待觀察。此外,該方案只是綱領性條款,各項開放政策的具體操作仍需後續配套細則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