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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一小區車位強買強賣:要麼買要麼一萬租3年

  • 發佈時間:2015-08-27 13:31:15  來源:紅網  作者:陳斌  責任編輯:李春暉

  長沙一小區車位要麼買要麼一萬租3年

  晚上開車回家被停車場保安攔住,要求購買小區地下停車場車位,或者一次性繳納三年租用停車位的費用,否則就不能在小區地下停車場停車。

  合能雨花公館小區位於雨花區長沙大道和沙灣路交匯處西南角,屬於高層住房樓,一共有8棟,785戶,小區于2014年11月1日交付使用,開發商為湖南合能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

  26日上午,業主陳先生反映,在小區住了半年了,既沒收到過物業公司對於更改小區地下停車場管理方式的書面通知,也沒有在小區業主群裏獲得過這類消息。“直到被莫名其妙擋在停車場外。”陳先生説,“這明顯是強買強賣嘛。”

  業主朱女士介紹,她近期搞完裝修準備入住,近日開車去送一些生活用品,在地下停車場入口被保安攔住,保安説要麼買車位,要麼一次性繳三年的停車費。買一個車位需114000元,一次性繳納三年停車費,每月的停車費為300元,三年一次性交清總共10800元。另外都需交納每月30元的管理費。

  朱女士説,之前大部分業主都是採取的臨停方式,每天收取10元的停車費。朱女士表示,她不願意一次性交三年的費用,“我擔心一次性交完了,物業服務水準會降低。”

  小區物業合能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物業經理陳松林介紹,小區交房時是毛坯房,為滿足業主的裝修需求,方便業主出入,就將小區地下停車場作為一個臨停停車場使用。但現在考慮到小區業主的安全,所以物業公司對於地下停車場進行統一規範管理,要求臨停車輛停在小區週邊的地上停車位。

  陳經理説,小區地上停車場共有108個車位,地下停車場有600多個車位。只有購買了地下停車位或辦了租用停車位手續的業主才能在地下停車場停車。開發商考慮到目前地下停車場的空置率比較高,便提出來購買車位或租車位的方案,只是方案中收費年限比較長。對於這個收費年限問題,物業也在積極和開發商溝通,盡可能商量出一個讓業主滿意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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