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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關:進境過5000元就徵稅 不是新規定是舊規矩

  • 發佈時間:2015-08-25 09:50:00  來源:解放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李春暉

  近日,有關海關“嚴打海外代購”、發佈新規“對海外郵遞包裹以及回國旅客行李加大檢查力度,自用超過5000元開始徵稅”的傳言在網上廣泛傳播。記者昨天從上海海關獲悉,海關近期並沒有出臺過任何新的相關規定,一些言之鑿鑿的新規其實只是“舊規新談”。

  上海海關12360熱線的工作人員表示,“自用超過5000元開始徵稅”的説法應該來自於海關總署發佈的2010年54號公告: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徵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徵稅。

  另一方面,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不過,旅客15天內進出境多於一次的話,就沒有免稅額度了。還有,煙草製品、酒精製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徵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也是不能免稅的。比如蘋果手機,就屬於不予減免稅的20種商品之一,無論在海外市場的售價是否低於5000元人民幣,進境時都要繳稅。海關會以旅客提供的真實銷售單證如發票為基礎徵稅,稅款一般為發票上手機零售價的10%。

  此外,近日還有“即日起,所有進口危險品貨物必須在起運港裝箱前,粘貼危險品中英文標簽。未提供危險品中文標簽的,海關將予以扣箱處理”的所謂“通知”。對此,上海海關也予以辟謠,稱並未制發上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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