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PX爆炸調查結果公佈:13人被移送司法
- 發佈時間:2015-08-16 19:14:15 來源:新華社 責任編輯:李春暉
福建省16日公佈騰龍芳烴(漳州)有限公司“4·6”爆炸著火重大事故調查報告,認定這是一起重大生産安全責任事故,對涉嫌犯罪的13名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對其他責任人分別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和處罰。
今年4月6日18時56分,騰龍芳烴(漳州)有限公司二甲苯裝置發生爆炸著火重大事故,造成6人受傷(其中5人被衝擊波震碎的玻璃刮傷),另有13名周邊群眾陸續到醫院檢查留院觀察,直接經濟損失9457萬元。
經福建省政府授權,福建省安監局牽頭組織省監察廳、經信委、公安廳、質監局、總工會、消防總隊和漳州市政府相關人員組成事故調查組,邀請福建省檢察院派員參加,國家安監總局從全國抽調8名專家參與事故調查。調查組通過現場勘驗、查閱資料、調查取證、檢測鑒定和專家分析論證,查明瞭事故原因、經過、人員受傷和直接經濟損失等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
經調查認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在二甲苯裝置開工引料操作過程中出現壓力和流量波動,引發液擊,存在焊接品質問題的管道焊口作為最薄弱處斷裂。管線開裂泄漏出的物料擴散後被鼓風機吸入風道,經空氣預熱器後進入爐膛,被爐膛內高溫引爆,此爆炸力量以及空間中泄漏物料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力量撞裂儲罐,爆炸火焰引燃罐內物料,造成爆炸著火事故。事故的間接原因是:騰龍芳烴(漳州)有限公司安全生産主體責任不落實,對工程建設品質和安全管理不到位,違規試生産;施工單位中石化第四建設有限公司將項目違規分包,分包商揚州市揚子工業設備安裝有限公司施工管理不到位、對焊接品質把關不嚴,南京金陵石化工程監理有限公司對施工單位分包、管道焊接品質和無損檢測等把關不嚴,岳陽巨源工程檢測有限公司檢測結果與事故調查中復測數據不符、涉嫌造假;地方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存在監管不到位、執法不嚴格等問題。
根據調查事實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騰龍芳烴(漳州)有限公司董事長(法人代表)黃耀智、生産副廠長陳素霞,中石化第四建設有限公司騰龍項目部質檢員趙永濤、揚州市揚子工業設備安裝有限公司技術員徐禮清、南京金陵石化工程監理有限公司總監理工程師郭振義、岳陽巨源工程檢測有限公司騰龍芳烴項目施工經理張平懷等13人移送司法機關調查處理;對漳州市常務副市長梁偉新、古雷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沈永祥、漳州市質監局副局長盧蔚霖、漳州市安監局調研員陳志勇、福建省鍋爐壓力容器檢驗研究院容器管道檢驗中心主任吳林軍等11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騰龍芳烴(漳州)有限公司總經理郭毅、中石化第四建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張寶傑、揚州市揚子工業設備安裝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許付榮、岳陽巨源工程檢測有限公司副經理謝興旺和福建省鍋爐壓力容器檢驗研究院容器管道檢驗中心檢驗員尚念軍等9人給予撤職、降級等處理;對騰龍芳烴(漳州)有限公司等5家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給予經濟或行政處罰。同時,責成漳州市委、市政府分別向福建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針對事故暴露出的問題,事故調查報告要求騰龍芳烴(漳州)有限公司切實落實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從項目報批、工程設計、建設施工、員工培訓、作業現場、隱患排查等各個環節進行全面整改;漳州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要深刻吸取教訓,切實落實監管責任,加大監管力度,嚴格行政許可審批,防範類似事故發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