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烏4銀行工作人員被查 "以賄換貸"折射融資難題
- 發佈時間:2015-07-02 07:06: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謝淩宇
浙江義烏四名銀行工作人員因涉嫌受賄被查,在當地銀行業掀起巨大風波。
近日,公開資訊顯示,浙江省義烏市四名銀行人員因涉嫌受賄罪或挪用公款被查。“這些案件有些正在偵查,有些剛剛立案”,6月24日,負責上述案件的浙江省義烏市檢察院有關人士對記者表示。“涉案四人中有兩人(李梁、陳望峰)為銀行業金融機構前高管。我分局已責成相關機構及時掌握案情進展情況;認真開展業務風險排查。”6月30日,義烏銀行業所在的監管部門浙江金華銀監局向記者書面回復稱。
4人中兩人是銀行高管
義烏位於浙江省中部,以小商品貿易出名,民營企業眾多。根據人民檢察院案件資訊公開網資訊,日前,來自浙江義烏的四位銀行職員因涉嫌受賄罪或挪用公款被查。
案件內容分別為華夏銀行義烏支行原副行長李梁因涉嫌受賄罪被義烏市檢察院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目前案件在進一步偵查中;交通銀行義烏支行原副行長陳望峰因涉嫌受賄罪經義烏市檢察院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目前本案在進一步辦理中。
上述通報的案件中還涉及到建設銀行兩位職員。通報稱,建設銀行義烏分行公司原業務部經理王文宏因涉嫌受賄罪經義烏市檢察院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目前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另外,建設銀行義烏分行江濱支行原客戶經理吳一生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依法批准逮捕,目前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針對華夏銀行義烏支行原副行長李梁案件,浙江省內媒體《錢江晚報》披露稱,2015年6月18日11時左右,李梁在杭州蕭山國際機場準備搭機時,被義烏檢察院反貪幹警抓獲歸案。當日,義烏檢察院依法對華夏銀行義烏支行原副行長李梁涉嫌受賄一案立案偵查。
6月24日,針對上述案件,浙江省義烏市檢察院有關人士對記者表示,按照最高檢察院的案件公開要求,這些案件目前只是向社會作了公開,“有些正在偵查,有些剛剛立案,案件細節目前還處於保密階段”。
6月30日,浙江金華市銀監分局書面回復記者稱,該分局監測到有關輿情後立即開展調查,並約談了相關機構領導。針對這一事件,該分局已責成相關機構及時掌握案情進展情況;認真開展業務風險排查;切實加強員工行為管理,進一步加強教育引導、監督查處等工作。同時,要求機構提前召開二季度防案分析會,圍繞此次案件開展員工行為專題分析排查,搜尋隱患苗頭,落實防控措施。
融資難問題待解
實際上,江浙地區銀行高管身涉腐敗時有發生。對於浙江義烏四名銀行人員同時被查,浙江省金華市銀監局表示,雖然由於目前經濟下行、銀行不良貸款反彈、從業人員道德風險引致案件壓力增大,但從本市銀行業目前整體情況看,從業人員被刑拘的情況多因個人違法行為,涉及銀行業務的案件不多。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案件也揭開了基層銀行職員與企業灰色交易的冰山一角,這些案件案由皆為當事人利用職務之便,在相關企業辦理銀行貸款等業務過程中收受財物,有專家指出,“以賄換貸”長期以來都是銀行業通行的潛規則。
比如,關於華夏銀行義烏支行原副行長李梁案件,據浙江省內媒體《錢江晚報》披露稱,據經初步調查,犯罪嫌疑人李梁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相關企業辦理銀行貸款等業務過程中,收受相關企業負責人所送財物,數額巨大。
在平安銀行原杭州濱江支行行長陳梁的案件中同樣如此。按照法院審理查明,2007年至2012年,陳梁擔任深圳發展銀行杭州濱江支行信貸員、副行長、平安銀行杭州濱江支行行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客戶辦理銀行貸款等業務過程中給予幫忙和關照,並非法收受19家企業送給的財物,共計人民幣544萬元。“與銀行高管處理好關係,主要可以在貸款審批和貸款額度兩方面幫助到企業,有些貸款可以貸,有些不能貸,銀行有其內部條件要求,但與他們關係維護好了,銀行客戶經理會幫忙完善貸款資料,通過審批”,一位在浙江義烏經營企業的負責人對記者透露。
至於貸款額度,該企業負責人介紹稱,在銀行貸款時,會涉及到廠房、住房等抵押,有些企業貸款額度只能貸到抵押物評估價的5成,但如果關係比較好,可能會貸到6成或更高,“原來送禮比較盛行,現在都比較謹慎,如果不是很信任,對方不會收,有些則要靠平時維護。
當前,我國金融改革漸入深水區,但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仍難破解。據紹興經信系統調查發現,只有5.7%的企業反映資金面較為寬鬆,多達兩成的企業反映資金面偏緊,個別企業資金缺口超過20%,16.1%的企業反映資金短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