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出臺新政:單位拖欠社保費 將被列入黑名單
- 發佈時間:2015-06-16 15:44:00 來源:北京晚報 責任編輯:王斌
記者從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江蘇省社會保險費欠費管理辦法(試行)》將於7月1日起施行。辦法明確,單位拖欠社保費屬失信行為,相關部門將根據不同失信程度採取相應的懲戒措施。
辦法規定,不依法申報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行為屬於失信行為。用人單位拖欠社會保險費2個月以內的屬於一般失信行為,拖欠社會保險費2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的屬於較嚴重失信行為,拖欠社會保險費6個月以上的屬於嚴重失信行為。
對一般失信行為,主管地稅機關可以對欠費單位採取信用提醒和誠信約談等方式。欠費金額較大的,可以告知用人單位的工會、主管部門及勞動者。對較嚴重失信行為和嚴重失信行為,經主管地稅機關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聯合認定後,可以採取催繳通告等方式在社會新聞媒體、自辦媒體等公開告示,並可以報同級信用管理機構,分別列入省、市公共信用資訊系統黃、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