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集中整治用人單位社保欠費四種行為
- 發佈時間:2015-04-13 11:28:21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太原4月13日電(記者呂夢琦)山西省將針對用人單位目前常見的四種不履行社保責任行為,有針對性地開展整治行動,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
山西省社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四種不履行社保責任行為包括:不按規定及時參保,使職工社會保險權益人為中斷;只為單位一部分人參加社會保險;單位參加社會保險不是應參都參,而是只參加個別社會保險險種;假借城鄉居保、新農合逃避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參保責任。
據悉,山西省社保部門將區別不同情況進行有針對性的整治,並對用人單位欠繳社會保險費進行分段處理。對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形成的欠費,通過專項稽核等方法摸清底數、分類統計,並在專項整治期間簽訂還款計劃;對欠費金額大、欠繳時間長、社會影響差的欠費大戶要在省內主流報刊、電視、電臺、政府網站予以曝光;對有繳費能力但仍惡意欠繳社會保險費的,要列入參保企業黑名單。社會保險法實施後形成的欠費,要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履行加收滯納金、抵押質押、法院強制執行或簽訂緩繳協議等法定職責。
在此次整治活動中,山西省社保部門將特別關注用人單位在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時通過漏統計職工福利費、加班費、獎金等方式少繳社會保險費的行為,對少繳、漏繳行為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