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放寬政策:取消農業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
- 發佈時間:2015-05-27 09:22:43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張少雷
漫畫 孫嘉潞
5月25日,長春市政府召開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工作會議,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工作的總體要求,安排部署長春市戶籍制度改革具體工作,作為推進城鄉統籌發展的重要突破口,長春市公安局會同18個部門研究制定了長春市《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意見》,內容涉及進一步放寬戶口遷移政策等。具體內容如下:
1. 放寬戶口遷移政策,促進農業人口到城鎮有序落戶。
按照優先解決存量、有序引導增量的原則,全面放開雙陽、九台、榆樹、德惠、農安等縣市區政府駐地鎮和其他建制鎮的落戶限制,實現有合法穩定住所即可落戶;其他城區根據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合理控制人口規模,實現具有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職業、在當地參加社會保險兩年以上即可落戶。在此基礎上加大政策傾斜力度,有效解決大中專和職業院校畢業生、技術和技能人才、留學回國人員等各類人才落戶限制。
2.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
取消農業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按照居住地登記常住戶口的原則,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體現戶籍制度的人口登記管理功能。要同步建立與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相適應的教育、衛生、計生、就業、社保、住房、土地統計制度,逐步實現城鄉居民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務和社會福利待遇。
3. 規範居住證管理制度,保障外來人口享有市民待遇。
根據《吉林省居住證管理辦法》,儘快修訂完善長春市原有的《居住證暫行規定》,進一步規範居住證的申領條件、審批流程,明確居住證持有人的權利、義務,以連續居住年限和參加社會保險年限等為條件,使居住證持有人逐步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權利。
4.健全人口資訊管理制度,實現常住人口全覆蓋式管理。
整合公安、人社、教育、衛生等部門力量,建立常住人口網格化管理機制;通過為常住人口提供登記辦證、就業諮詢、辦理社保等"一站式"服務管理,全面掌握常住人口居住、從業和就業資訊,實現對常住人口的動態化管理;建立健全實際居住人口登記制度,加強和完善人口統計調查,全面準確掌握人口規模、人員結構、地區分佈、居住資訊等情況;依託國家人口基礎資訊庫,推進長春市人口基礎資訊庫建設和應用,實現跨部門、跨地區資訊整合、共用與應用。
下一步的推進重點
戶籍制度改革是一項綜合配套改革,涉及教育、就業、醫療等眾多經濟社會領域的調整,據了解,下一步長春市戶籍工作的推進重點,主要有四個方面:
推進農村産權制度改革。加快推進長春市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試點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産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力爭用4年時間,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服務體系,推動農村産權流轉交易規範運作,引導農業轉移人口有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現階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
推進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領域改革。繼續實行流入地為主、公辦學校為主的義務教育政策。落實住宅小區網點配套學校建設的相關政策,改善接收隨遷子女就學的公辦學校的辦學條件,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將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納入社區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體系,提供基本公共醫療衛生服務。
推進社會基礎保障領域改革。深化就業失業登記管理制度改革,建立農村勞務經紀人培養和激勵機制,引導農村勞動力有序轉移;要深化城鄉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把進城落戶農民完全納入城鎮社會保障體系;深化以低保制度為核心的社會救助體系改革,使符合條件的失地農民家庭和農民工家庭享受低保等待遇;深化住房保障改革,把進城落戶農民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採取多種方式保障基本住房需求。
同時,推進財稅保障領域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