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已設不動産登記局
- 發佈時間:2014-12-23 13:31:00 來源:海口晚報 責任編輯:王斌
記者今天從相關部門獲悉,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已更名為海南省國土資源廳,該廳增加實施全省不動産統一登記管理職責。廳內設12個處級職能機構,其中設立地籍管理處(省不動産登記局)。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海南省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將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更名為海南省國土資源廳,為主管全省土地和礦産資源工作的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記者了解到,更名後的海南省國土資源廳職責調整,增加實施全省不動産統一登記管理職責。其主要職責包括擬訂全省不動産統一登記管理實施辦法,推進不動産統一登記工作。省國土資源廳內設12個處級職能機構,其中地籍管理處(省不動産登記局),主要職能是擬訂全省地籍管理辦法和地籍管理技術規範;指導市縣地籍工作;擬訂不動産統一登記實施辦法,組織實施全省不動産統一登記等。
業內人士認為,不動産登記的目的不是針對房價而出臺的宏觀政策,而主要是為不動産確權與完善物權法,與房價調控沒關係。《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全文沒有提到有關“以人查房”字句。所謂“以人查房”是指用姓名查詢的方式,獲得他人的房産資訊。《條例》第26條規定,不動産登記機構、不動産登記資訊共用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不動産登記資訊保密;涉及國家秘密的不動産登記資訊,應依法採取必要安全保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