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型農業生産經營主體迎來春天
- 發佈時間:2014-11-25 11:09:37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王斌
2014年,河南省財政進一步調整支出結構,整合涉農資金1.4億元,統籌用於支援該省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家庭農場、種養專業大戶及農業産業化企業等新型農業生産經營主體發展。
在資金使用範圍上,補助資金主要用於對新型農業生産經營主體開展生産基地和市場行銷能力建設、經營管理人員和農戶成員培訓、購買農業生産全程社會化服務等給予補助。
在政策扶持方式上,2014年省財政通過“制訂一項保障、搭建一個平臺、實現兩種創新”,進一步完善對新型農業生産經營主體的政策和資金支援方式。一是出臺《河南省支援新型農業生産經營主體發展的若干財政政策措施》,進一步明確了財政支援方向、重點內容和主要環節,有效完善了政策保障。二是從財政支援新型農業生産經營主體補助資金中安排700萬元,支援鄭州、新鄉、信陽、濟源市和蘭考縣試點農村土地流轉縣鄉交易平臺、管理網路建設,保障土地流轉雙方權益。三是改革項目立項和資金分配辦法。將以往“市縣申報、省級立項”改為“省級切塊下達資金、市縣立項、省級備案”。一方面由市縣按照要求自行制定項目申報指南,擇優選擇符合當地産業發展實際的優秀新型農業生産經營主體進行扶持;另一方面,實現了“市縣立項、就地監管”,在節約行政成本的同時,能夠更加精準、高效地使用財政資金。
在資金使用方式上,省財政在綜合考慮各地糧食産量、農林牧漁增加值、每人平均財力和農財工作管理情況等因素後,按照因素法切塊下達各地,並鼓勵各地採取“以獎代補”“先建後補”等多種方式支援項目建設,旨在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帶動金融和社會資本投入規模化,促進新型農業生産經營主體快速、規範、健康發展。
在資金後續管理保障上,為防止出現“一放就亂”的情況,省級將市(縣)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納入下年度資金分配因素指標,強化資金效益對資金分配的導向作用,進一步促進資金監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