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土地改革”:從未停下過腳步
- 發佈時間:2014-10-29 04:34:06 來源:浙江日報 責任編輯:王斌
農村改革總是離不開土地這一重大命題。掀開中國改革大幕的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就是一場土地生産經營模式的根本改革。從人民公社集體統一的生産經營模式,改革為一家一戶分散的生産經營形式。這種改革大方向,就是把億萬農民轉變為市場主體,參與市場競爭。
記者近年數次採訪過台州農村,對這裡的“土地改革”印象深刻。這裡,圍繞土地的改革從未停下過腳步,其廣度和深度引領全省;這裡,改革紅利極大地催化和釋放著土地的貢獻率,其耕地復種指數和農産品産出率為全省佼佼者;這裡,改革動力極大地促進和提高農業的經濟收入,其畝産經濟效益和土地租金收入躋身全省前列。
通過深度採訪、田間地頭的交談,記者感受到,台州農民圍繞土地的改革,如此堅定有力,如此清晰具體,如此紮實有效。既有政府的頂層設計和引導支援,更有農民的積極探索和實踐突破。兩股力量推動農村改革往深處走去。充滿生機和活力的改革,讓記者深受感染,倍感激動。
台州市土地流轉率達52.4%。溫嶺市農業大鎮箬橫,土地流轉率竟然高達72%。一家一戶分散經營的土地,逐步向大戶、家庭農場、專業合作社、股份合作農場、合作社聯社流轉。這仍是農村“土地改革”的一個主流方向。適度規模經營,是這一改革的核心內容。
52.4%土地流轉率,意味著台州市一半以上農戶把土地經營權交給他人耕种經營。意味著這麼多農民從土地上解脫和轉移出來,可以專心從事更高收入的工作。他們可以打工,可以經商,可以去創業。對於工業化和城鎮化是一個重要支撐,對整個社會發展無疑是一大進步。
流轉出來的土地,無論是哪個經營主體耕種,規模化經營都可大大提高生産率。儘管各種規模化經營主體各有優劣,但都顯現出各自強大的競爭力,在很長時間裏都會共存併發展下去。合作社主體經營模式,更適宜較大規模的糧食生産經營。大戶和家庭農場主體經營模式,則相對靈活和便捷,適宜規模較小的土地經營。
土地流轉已然形成趨勢。改革第一個指向,比較好地解決了土地經營上的統和分的問題。統分經營始終是“土地改革”的核心問題。適度規模經營,適宜統就統一經營;家庭分散經營,適宜分則堅持分散經營。從中國國情出發,這兩种經營模式會長期並存下去。特別是人多地少的浙江,許多農戶無需花費較大勞力,照樣可以通過精耕細作來經營好他們那一畝三分田,獲取較好的收穫。家庭分散經營這種形式會長期存在下去。
台州農村為解決統分結合矛盾,在經營模式上又有新的突破。通過股份合作農場,進行大面積糧食生産,插秧和收糧兩個環節仍由農戶分散負責,其他均交給農場統一管理。還有通過專業合作社,統一負責果園的技術服務、基礎設施、市場銷售,其他仍由每家每戶分散管理。在台州農村許多地方,即使家庭分散經營,耕種、施肥、收割幾個主要環節,社會化服務已實現全覆蓋。這種農戶加合作社的經營模式,可以把家庭分散經營和合作社集中經營兩個優勢充分兼顧和融合起來。
努力提高農産品貢獻率,是台州“土地改革”的又一個重要指向。台州土地流轉不僅力度大,更表現在形式多樣靈活。土地季節性流轉,就是一個創新。種糧大戶把半年閒置的土地轉包給種西藍花大戶耕種。這樣可以提高土地復種指數,水旱輪作有利於土壤保護,對種糧大戶又可以降低租金成本。針對一部分不願意土地流轉又沒有精力耕種的農戶,他們還創造了一種股份合作農場,讓這些農戶的土地以入股形式交給農場管理,土地承包經營權仍歸家庭。這些做法,看似只是具體形式和細節上的改革創新,但指向一個,就是提高土地農産品的貢獻率。
台州“土地改革”最重要一個指向,就是土地主體得益者應該是農民。據記者觀察,台州流轉出來的土地,經營主體基本上還是農民,流轉到工商資本不是很多。這是符合中國國情的。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仍有相當數量的農民還要靠土地吃飯和奔小康。只要這一現狀沒有改變,土地主體得益者當是農民。這是農村改革中需要堅持的一條重要原則。
“土地改革”主體得益者是農民,台州農村進行了有益探索。流轉土地租金在市場競爭中逐年提高。溫嶺箬橫14萬人口大鎮,77%農戶承包田得到流轉。當地每畝年租金從原先600元左右,逐年提高到現在的1300元至1500元。路橋一帶不少流轉土地的租金達2000元以上。台州不少農村近兩三年每畝租金每年遞增約200元,不少地方還有爭搶流轉的現象。儘管地租並非越高越好,但決定價格高低的最終是市場。多數農民從土地租金得到實際利益,這才是符合改革方向的。
台州還有一個創新,就是股份合作農場。仙居的一家股份合作農場,農戶按6畝為一股折算,讓土地入股。農民在獲取糧食之外,既可以享受農場統一服務,還可以享受每畝250多元的二次分紅。農場把農民交售的糧食進行深加工,提高附加值獲取更高利潤。農民還可以在農場打工,再賺取一份工資性收入。這種做法,農民從土地中獲取利益收入是比較可觀的。
台州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相當數量的專業大戶和家庭農場,經營30畝至50畝耕地。這种經營模式能夠精耕細作,復種指數高,市場靈活性大,經濟效益特別好。這種規模經營多數安排經濟作物,畝産效益低者一萬元左右,高者可以上二至三萬元。這完全可以稱得上農業創業,一個農戶很快進入小康乃至大康生活。
更為可喜的是,台州土地確權、農村産權交易、農房抵押貸款等系列改革正在深入進行。這一改革在更大範圍配置資源,特別是著眼于增加農民財産性收入。這一改革的深入和突破,對於整個“三農”工作的推動,對於整個農村的改變,對於農民更大利益的獲取,其意義重大深遠不言而喻。
深深眷戀土地的浙江農民,是“土地改革”的主體。他們從未停下過改革腳步,大膽探索、銳意創新,一步步推動著改革實踐的深化和突破。他們最清楚改變些什麼和往哪改,土地經營上的統和分,農産品生産的多和少,經濟效益的高和低,困擾農業生産的這些重大問題,在改革中逐一破解。
農村改革離不開政府的頂層設計和循序引導,離不開輿論鼓勵和政策支援。台州農村改革,蘊含著當地政府的心血和努力。我們黨有一個優良傳統,就是尊重億萬農民的偉大創造,並認真總結他們的經驗,推廣他們的經驗。當下重要的是,把農民群眾改革的偉大創造,上升到工作指導思想,成為推動全省農村改革的一份寶貴財富。
農村改革仍是這次改革全局中極為重要的一步。農村改革在深化,改革方向並沒有改變。農村土地經營主體再怎麼改變,市場主體並沒有發生任何變化。改革目標是讓市場主體的競爭力有進一步提高。圍繞土地進行的農村改革,最終是讓廣大農民從土地生産經營中獲取更大利益。這一點也不會有任何變化。
只要農村改革腳步往前走,改革大局就能充滿生機和活力,就能風生水起,一直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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