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廈門市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實行簡化審批管理辦法 (試行) 》 正式出臺,對外資審批管理進行改革,實行“審批清單+簡化審批”的新模式。
按照新辦法,廈門市制定了98條“審批清單”,對“審批清單”之外的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只需提交4個文件,相較原有的十多個文件大大減少。同時,審批流程進一步簡化,審批時限從原來的7個工作日縮短至3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