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臺15條措施為民營經濟全面“鬆綁”
- 發佈時間:2014-08-14 16:35:26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王斌
四川省日前出臺15條措施,向民營企業全面開放投資領域,並從土地、融資、稅收、用人成本和權益維護等方面,全面為民營經濟“鬆綁”。
措施明確規定,凡法律沒有明令禁止的行業和領域,一律對民間投資開放,並在公路、鐵路、能源、電信、醫療衛生、養老等領域推出116個示範性重大項目,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同時鼓勵民間資本進入國有資本投資領域,採取産權轉讓、增資擴股、合資、合作等方式,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
對工業類民營企業的一大利好是,在符合規劃、不改變原用途的前提下,利用存量土地新建工業廠房或增加原廠房層數與容量,提高土地容積率不再徵收土地價款。民間資本項目用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國土資源部第9號令)要求的,可採取劃撥方式供地。
針對當前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現狀,四川將全面清理商業銀行服務價格中不必要的環節,並規範抵押登記、公證、評估等收費項目。同時還將對超過1萬戶中小微企業篩選和融資培育,力爭實現對小微民營企業貸款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平均水準、增量不低於上年同期水準。
為切實減輕民營企業稅費負擔,四川將按上限執行增值稅、營業稅起徵點政策。符合相關條件的,可享受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營業稅政策。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萬元(含1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民營企業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可按規定減按15%優惠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研發費用可按規定加計扣除。
為降低民營企業用工成本,四川規定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從60%降至40%。初創小微企業領取營業執照1年內可緩繳社會保險費。生産經營嚴重困難的民營企業可緩繳不超過6個月的基本養老保險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專業技術人才在完成聘用合同約定工作任務並符合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可以到小微企業兼職兼薪。
值得一提的是,四川還將成立“民營企業行政申訴中心”,從機制上規範和約束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行為,亂攤派、亂罰款、亂檢查、吃拿卡等行為將被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