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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嘉:電商平臺不能再做打假“甩手掌櫃”

  • 發佈時間:2015-03-16 07:54: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王斌

  一方面是“創客們”的首選,在“兩會”的鎂光燈下也格外耀眼;另一方面又不得不接受“3·15”投訴量翻倍增長以及被譏為假貨“集散地”這樣的現實——這或許就是我國電商目前發展最真實的寫照。

  在短短的10年內,建立在虛擬平臺上的電商行業,獲得了驚人的增長,同時將商業零售的渠道無限下沉並覆蓋到最廣泛的群體,讓老百姓“饑渴已久”的消費需求得以快速釋放。

  但與此同時,與市場經濟和商業零售業30多年的發展歷程相比,零售渠道的網路化、移動終端化和底層化,在我國應該算一個新生事物。在信用制度不完善,監管不到位、虛擬空間監管難度大的情況下,出現如此驚人的增長,不出現問題是不可能的,甚至在某種程度上可以歸結為行業邁向成熟過程中必經的“野蠻生長”階段。

  電商渠道假貨之所以能氾濫原因有很多,比如專注于實體渠道的工商監管滯後,網路渠道監管難度大,電商行業自律監管沒有建立起來等等,這都是事實。在某種程度上,甚至消費者自身都是造成假貨橫行的原因之一。

  根據中國網際網路資訊中心的數據,2013年全年,網民平均的購買頻次是58次,但是每人平均消費總額只有6480元;3.02億網民中,45.5%的月收入在3000元以下;移動端1.44億的手機消費者中,66.1%的月收入不超過3000元。這也就意味著,收入較低的群體是電商消費的主體。

  在收入比較低的情況下,出於對現代城市消費品、新型消費品的嚮往,絕大多數電商消費者只能從價格最低廉的物品裏選擇,這就倒逼C2C商家只能採取最原始、最血腥的手段——低價競爭。

  在電商平臺這種商業模式下,流量以及通過流量帶來的點擊量和訂單量是電商商家們最核心的競爭力,靠低價吸引流量是品牌建立初期最穩妥也最無奈的選擇,這就是造假商家的來源。而一款低價消費品在出現熱銷之後,“山寨”之風又會立即把該産品推向更多的平臺,這也就不難解釋為何幾百元的勞力士、5塊錢的正版Windows系統光碟為何能充斥網店了。

  “低價消費名牌”帶給低收入者的滿足感,很多人都無法體會。只要性價比還過得去,消費者主動投訴的概率比較低。即便有問題、不滿意,退了貨就可以了,至多損失十幾元快遞費。真要採取維權行動,要和銷售假貨的網店“較真”,就不像找實體店維權那樣相對簡單。在涉及買賣雙方、第三方平臺、快遞公司等多方參與主體的情況下,維權程式相對冗長,要經過拍照、上傳、核實、扣分,只有在負面積分最後累計到一定程度之下,售假的網店才可能被關店,這樣的流程顯然無助於更好地打擊假貨。

  筆者認為,淘寶網、1號店等少數電商已接近佔據市場的絕對份額,能力越大,責任也就越大。主流電商平臺理應發揮第一道把關者的角色,而不能以第三方自居。網上消費本身就存在難以識別真偽的一些空當,而普通消費者識別能力有限、維權意識不足、維權程式冗長,更讓一些商家借機兜售假貨。但只要平臺方更積極一些,在準入、識別和處罰上更有作為,現有的網際網路技術完全能夠過濾掉很大一部分不良商戶。

  基於此,電商不能僅僅將自己定位為第三方而作一個“甩手掌櫃”,而是應該從維護消費者權益、凈化網路消費環境、讓電商産業更有前途的角度,與工商、質檢等部門實現線上與線下監管的分工和合作。

  在具體操作上,電商平臺應以唯一的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為基礎,建立産品品質追溯制度,便於追查源頭和屬地查處,而統一代碼和條碼也可以避免不良商家在其他平臺上繼續行騙;另一方面,對於存在不誠信、高價售次品等行為的電商,要以“徹底退市”的嚴厲懲罰威懾千千萬萬個不良商家。

  工商、質檢部門監管滯後的問題也亟待解決,為此需要推進電子商務立法,但當務之急是推進登記註冊制度的便利化,推進“三證合一”工作,依託企業資訊公示系統,將長期游離在工商登記之外的小微企業、個人商戶納入統一的工商註冊登記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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