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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供給體系的品質和效率

  • 發佈時間:2016-02-25 15:08:58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王 珺  責任編輯:王斌

  當前,我國經濟出現了低端産品供給過剩,而中高品質産品與服務供給不足的結構性失衡問題。一方面部分傳統物質生産部門産能過剩,另一方面教育、醫療以及養老等公共服務行業供給短缺。2015年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在適度擴大總需求的同時,著力加強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高供給體系品質和效率,增強持續增長動力。這意味著我國今後將把工作側重點轉到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上來,以破解去産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等結構性難題。

  一

  僅從需求側入手解決現階段結構性問題是不行的。因為需求側視角主要是用來調總量的,而不是用來調結構的。從需求側入手,無非是抑制或刺激需求,抑制需求是讓已變化了的需求結構適應沒有變化的生産結構,這無異於削足適履,這種情況形成的供求均衡是不斷萎縮的。刺激需求是採取擴張的貨幣政策與財政政策,以擴大投資需求與消費需求,促進經濟增長,從而在經濟規模不斷擴大中實現供求均衡。然而,隨著擴張性政策的實施,一些低端生産活動不僅不會退出生産領域,反而在價格上漲下又有了生存甚至營利的空間,這樣,結構性問題就被掩蓋了。當增長回升後,價格也往往有所上漲,為了抑制價格上漲,經濟政策又會從擴張轉為收縮。這樣,在增長回落時,結構性問題又冒了出來。由於增長對就業有直接影響,為保增長又會推出新一輪的擴張政策。可見,在這種需求側管理的迴圈中,每次結構性問題都得不到有效的解決,反而被不斷地積累下來,日益嚴重。只有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同時加強需求側管理,才能形成合力,實現保增長與調結構同步。

  二

  作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中國經濟結構調整的一個重點是存量。從國內外歷史實踐看,優化存量結構的調整方式有三種。

  一是用行政手段實現的物質平衡,它見效快但忽視了市場競爭對生産效率提高的影響,這種供求平衡是缺乏效率的,而且,特別是隨著經濟活動的日益複雜化,計劃部門難以動態且準確地掌握供求變化的資訊,人為實現各類産品與服務的供求平衡就變得越來越困難,這就決定了配置資源方式必須從行政手段向市場手段轉變。

  二是以增量調整帶動存量結構的改善。在價格差異、産業政策等引導下,每年投到不同部門與産業的新增資源不一樣,每年的增量在第二年就會轉變為存量,進而會逐步地改變存量結構。高收益部門的存量在整個社會總資産價值中的比重會不斷上升,低收益部門的比重則逐步下降。這種調整不容易引起過大的震動,但見效緩慢,而且缺少一種退出機制,要更好發揮作用,必須有其他調整方式的有機配合。隨著存量規模的增大與增量進入放緩,如果只有資源進入,而缺少退出,那麼,存量資産過剩就不可避免,既不利於存量資源的有效利用,也無法形成一個結構優化的動態平衡機制。改革開放初期到20世紀末,我國主要採用了這種方式來調結構。當時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是供給短缺,提高供給能力是政策的重點,總體上看,存量資産的過剩壓力並不大,所以,這種方式基本上適應了這個發展階段的需要。進入21世紀,越來越多的産品從供不應求變為供大於求,許多製造業産能過剩。2008年後全球經濟持續低迷,我國經濟進入新常態,調結構對國民經濟的持續發展變得越來越重要,僅靠這一方式的不適應性也變得越來越明顯了。

  三是市場化的存量調整。在市場經濟下,並購重組是存量結構調整的一種主要機制。因為一旦經濟收縮,一部分産能便出現了過剩,部分經營困難的企業就産生了以低價轉讓資産的需求,而具有優質資産、競爭力較強的企業就會出手收購兼併,資産重組就會大量發生。通過並購重組,一部分過剩産能退出生産活動,産業集中度提高,企業規模擴大,所以,並購重組是實現一部分過剩産能退出的有效機制。一個國家和地區,如果一方面存在著嚴重的産能過剩,另一方面産業集中度又偏低,就表明並購重組機制沒有得到充分發揮。這就是我國經濟現階段的明顯特徵,一方面工業部門利潤率下降,一些産業過剩産能嚴重,僵屍企業大量存在。另一方面幾乎所有行業集中度都偏低。以鋼鐵行業為例,2014年,我國前十大鋼鐵企業粗鋼産量佔全國總産量的36.59%,而南韓浦項一家鋼鐵企業就佔了全國鋼産總量的65%,日本5家鋼鐵企業的鋼産量佔全國鋼産總量的75%,歐盟15國的6家鋼産量佔整個歐盟鋼産總量的74%,美國前四家鋼鐵企業的市場佔有率也在65%以上。近10幾年來,雖然我國並購重組方式有了較大的發展,通過並購重組整合的資産總值佔國內生産總值的比重從2000年的0.19%升至2014年的3.93%,年增長率為24.16%,但是,這個比重還是很低的。

  三

  發揮市場並購機製作用需要有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諸如産權保護得力、市場準入便捷、交易規則透明、監管體系完善以及交易成本較低等等,現階段,尤其需要創造以下條件。

  首先,加大創新力度,促使一批有創新精神的新企業更快成長。並購重組往往是具有優質資産的公司進入股票市場的一個重要渠道,而創新活動是形成優質資産的主要來源,不僅來自於各種新技術與新要素的廣泛應用,而且,伴隨著國企改革的深化,不同股權之間新組合形成的資産優化也會大量發生。優質資産成長越快,它們進入上市公司的需求就越大,也就越容易激發並購重組行為。如果缺少創新帶來的優質資産,並購重組的市場動力就自然會減弱。因此,只有創新更活躍,新企業成長更快,才能使並購重組方式的廣泛使用成為可能。

  其次,要加快資本市場的發展。産業結構調整需要有一批成長較快、擴張動機較強的新企業能夠通過並購重組來快速地實現擴張,並購重組方式的應用範圍取決於以直接融資為特點的資本市場發展規模。並購重組作為一個股權交易行為,往往是在資本市場平臺上開展的,如果資本市場發育不完善,並購重組必然受到制約。中國在資本市場上的差距決定了並購重組應用的有限性。今後,要加大並購重組的制度供給,改善並購重組的交易環境,進一步取消簡化上市公司並購重組的行政許可,進而降低股權轉讓中的交易費用,消除跨行業、跨地區與跨所有制並購重組的障礙,探索如何實行並購重組股份協商定價以及豐富並購重組支付手段、如何鼓勵上市公司利用資産置換等形式進行並購重組。通過改善並購重組的制度環境,促使並購重組方式顯示出成本低與效率高的運作特點。

  第三,要加快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健全的社會保障體系作為一種化解職工風險、維持基本生活需要的安全網是實施並購重組的前提。並購重組雖然是企業之間的整合行為,但也需要以健全的社會保障體系為基礎。如果社會保障不充分,淘汰落後産能、化解過剩産能的並購重組中,一部分職工收入、福利與就業就會受到較大衝擊,而政府財力又有限,只能由企業承擔一部分安置就業的責任,這無疑增加了企業並購重組的成本。在並購重組一定收益預期下,並購重組需要支付的成本增加,收益下降,會降低企業家的並購重組動機。此前,之所以主要採用前兩種並不有效的方式應對産能過剩等結構性問題,很大程度上也是受社保條件的制約,無法化解就業難題。因此,隨著經濟發展,要加快完善並購重組環境,增大政府建設社會保障體系的投入,減少職工對企業的依賴性,充分發揮社會保障體系的功能。

  (原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王珺係廣東省社會科學院院長、廣東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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