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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國家經濟細胞活躍起來

  • 發佈時間:2015-12-10 09:31:30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張小力 張勇平  責任編輯:張少雷

  2008年以來,由於受到國際金融危機重創,世界多個主要經濟體增速下滑,部分發達國家失業率一度大幅提高。在此過程中,小微企業作為各國經濟的基本細胞、創造就業的重要主體,其生存狀況得到各國政府的高度重視。無論是發達經濟體還是新興市場經濟體,都在生産經營、技術創新等方面推出成套財稅優惠政策扶持小微企業發展,促進經濟復蘇,緩解就業壓力。

  美國鼓勵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對中小企業科研經費增長額實行稅收抵免,對中小企業購買新的設備,使用年限在5年以上的,購入價格10%可抵扣當年的應納稅額。德國為吸引和幫助落後的東部地區興建中小企業,規定在落後地區新辦企業5年內免征營業稅。阿根廷政府為了幫助中小企業增強競爭力,設立了“技術援助稅收減免優惠制度”,中小企業所有經政府審核通過的技術性投資,都可獲得投資額80%的稅收減免。

  縱觀世界,部分國家早在上世紀50年代就曾通過立法形式來專門制定中小企業稅收政策。如美國1958年頒布了《小企業投資法》,義大利1956年頒布了《手工業法》。南韓則于1986年頒布了《中小企業創業支援法》。

  在制定稅收優惠政策扶持中小企業發展方面,各國實踐各有側重,優惠形式多樣,包括定期減免、稅率優惠、固定資産加速折舊、提高起徵點、科研費用加計扣除等,優惠稅種涉及流轉稅、所得稅、財産行為稅等。美國1997年通過《納稅人免稅法》,規定在10年內為小企業提供數十億美元的稅額減免。英國2000年4月把中小企業的所得稅稅率降低為10%。日本對中小企業進行設備現代化改造,可實行特別折舊,第一年可提30%,對新興産業的設備使用期限縮短到4至5年。德國對大部分中小手工業企業免征營業稅。南韓對從事技術密集且位於市區外的中小企業,産生所得後的4年內,其所得的50%可免稅,其後兩年可享受30%免稅優惠。

  為了幫助小微企業更好發展,中國政府在經濟新常態下找準問題,定向精準發力,持續加大了減稅力度:固定資産加速折舊、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小微企業所得稅減半徵收擴圍、鼓勵再就業稅收減免繼續深化等一系列符合國情的政策設計陸續推出,具有簡便易行、優惠面廣的優點。今年前9個月,僅中部欠發達省份江西就對44.68萬戶小微企業減稅10.65億元,釋放了政策紅利。

  無論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經濟活力離不開小微企業成長,而促進小微企業成長,稅收政策助力正是重要手段。在供給端運用好結構性減稅手段,有助於促進釋放新需求,創造新供給,為經濟協調發展添磚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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