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4.0版就業政策:創業挑大梁
- 發佈時間:2015-05-27 08:41:23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王斌
在中國經濟“調速換擋”背景下,創業越來越被寄予厚望。日前,國務院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進一步促進就業鼓勵創業。昨日,人社部副部長、國家公務員局局長信長星表示,《意見》最大亮點在於把鼓勵創業和促進就業更好地結合在一起,可以説是中國特色積極就業政策的4.0版。
4.0版:創業+就業
信長星介紹,2002年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做好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的通知》,這個文件確定了我國促進就業政策的基本框架,這是1.0時代。2002年通知確定的政策執行時間是三年,為此,2005年國務院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要求相關政策繼續執行,促進就業政策進入2.0時代,隨後的2007年頒布了《就業促進法》,2008年出臺了《關於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使得就業促進政策更加固定化。2009年,為應對金融危機的影響,國務院出臺《關於做好當前經濟形勢下就業工作的通知》,我們稱之為更加積極的就業促進政策,這是3.0時代。
“這個政策的最大亮點就是把鼓勵創業和促進就業更好地結合在一起,這就把十八大提出來的政府促進就業和鼓勵創業相結合這樣一個方針進一步細化,在政策上加以具體化。也正是新一屆政府提出來的打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引擎在政策上具體化。”信長星説。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諮詢研究部副部長王軍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創業是解決就業問題的一個很重要途徑,以往可能主要依靠國有企業、私人企業解決就業問題,考慮到新興産業發展迅猛,年輕人創業激情很高,政府鼓勵以創業的方式實現就業、以創業帶動就業的方向是正確的。創業往往要找到新的市場需求點,創新模式、産品、技術等,創業某種程度和創新天然聯繫在一起,通過鼓勵創業,不僅可以引領創業,同時也可以促進經濟增長。
主體:畢業生+農民工
在王軍看來,目前我國各項經濟數據都沒有改善,而且一些指標還有進一步惡化的趨勢,由於經濟增長與就業密切相關,在目前經濟下行壓力比較大的背景下,整體的就業形勢應該也不容樂觀。政府現在鼓勵創業,有點未雨綢繆的意思,既是為了應對經濟下行可能帶來的就業問題,也有化解經濟結構性調整可能導致失業加劇的考慮。
近年來,我國大眾創業發展很快,大學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和返鄉農民工等正成為大眾創業的主要群體。據相關統計,2008-2013年,大學畢業生自主創業比例不斷上升,2008年僅為1%,2013年達到2.3%。調查顯示,在創業大學生中,為實現創業理想是大學畢業生自主創業最重要的動力,佔比達到46%以上,大學畢業生因找不到合適的工作才創業的比例較小,僅為7%。留學歸國人員不斷增加,2008年只有5萬人,2014年就達到36.48萬人,創歷史新高。在留學歸國人員中,自主創業者已佔15%以上。
在返鄉農民工中,有創業意願的佔到兩成以上。我國大眾創業呈現較快的發展勢頭。從最近的農民工調查監測報告看,2014年受雇就業的農民工所佔比重為83%,自營就業的農民工所佔比重為17%,自營就業農民工比重較上年提高0.5個百分點,説明農民工創業的比例在逐步提高。
清障:融資+政策
信長星透露,圍繞著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還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包括降低創業的門檻,比如推進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等具體要求;打造眾創空間,進一步支援各類創業基地的發展,為勞動者創業提供平臺;三是拓寬融資渠道,特別提出來要將目前的小額擔保貸款調整為創業擔保貸款,包括貸款最高額度由過去的5萬、8萬、10萬元不等,統一為10萬元;加大減稅降費的力度,鼓勵包括科研人員、大學生、農村勞動力等各類群體創業創新。
中國勞動關係學院教師李洪堅博士認為,鼓勵創業除了降低門檻、簡化手續、減稅降費外,還要加強對智慧財産權的保護。如果不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創業公司辛辛苦苦研發出一個好産品,卻很容易被模倣、抄襲和“山寨”,可能會最終導致創業失敗。因此,在鼓勵創業的同時,我們也要繼續加大對創新發明和智慧財産權的保護。
一位專家指出,以往各界都把就業看成是政府的事情,主要由政府來承擔就業壓力,這種想法是不科學的。解決就業問題需要政府、企業、個人共同努力。在鼓勵創業方面,政府應該減少對市場的直接干預,事實證明,政府主導的創業、創新往往結果並不理想。政府應該加強市場監管和機制完善,為創業提供一個良好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