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混合所有制路線圖:解決國企所有者缺位
- 發佈時間:2015-01-15 08:51:45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曹慧敏
●國有企業在市場經濟中的基本定位,就是彌補市場失靈和政府失靈的手段。而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則是為了提升整個社會的經濟效率。
●發展混合所有制,國家重在資本運作,不要去管企業內部的事。加強監管,重要的是規範運作,在制度和法律的框架下運作。
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研究員陳劍近日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專訪表示,黨的十五大正式提出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然而近20年過去了,似乎沒有實質性突破。原因首先出在觀念上。對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存在的種種誤解導致決策者猶疑不決,拿不出路線圖和時間表。十八屆三中全會把發展混合所有制上升到基本經濟制度的高度,這一方面的障礙有望突破。另一個原因是對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沒有一個清醒認識,缺乏綜合配套措施。在他看來,發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必須制定政策細節並配套推進。這需要優化國資監管方式,調整優化國資佈局,完善職業經理人制度,合理分配國資收益,支援企業跨國經營等八個方面共同推進。
解決國企所有者缺位
陳劍表示,2013年10月召開的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經濟,是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實現形式”。十八屆三中全會把發展混合所有制上升到了基本經濟制度的高度,大規模推行混合所有制將是一場迄今為止最深刻的變革,是國企改革進入深水區的一場攻堅戰。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混合所有制其主要實現形式是,通過資本市場,以發展公眾公司為主。一是要吸收更多的社會資本,打破國有企業的壟斷,促進經濟持續發展;二是通過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改善公司治理結構,解決一股獨大的問題。不同所有制的代表進入董事會,董事會就會有不同的聲音,可以解決一人説了算的問題。
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目的是解決國企的産權制度問題,解決國有企業所有者缺位的問題。混合所有制的核心是所有權到位,並真正實行市場化運作。負責國企投資管理的是所有者的代表,但實際上難以做到真正的所有者到位。但民企有所有者,成立混合所有制企業,企業的所有者就到位了,這是混合所有制的真諦所在。所有者與所有者代表有著本質區別。作為國企管理者的所有者代表與委託資産並沒有直接利益關係,因此所有者代表往往缺乏對企業負責的動力。
在陳劍看來,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其意義在於:一是有利於在更大範圍內優化資源配置,提升整體經濟效率,實現各類所有制經濟優勢互補,有利於形成多元制衡機制,有效避免企業被內部人控制,使股東獲得最大投資收益。
二是有利於實行政企分開。發展混合所有制,必須將資本的價值形態所有權與實物形態所有權分離,在這個基礎之上,引入私人、集體以及外資資本,使原國有企業的投資主體多元化,構築不同利益主體的協商制約機制。按照現代市場法則,政府作為持股人之一,不能隨意直接支配企業的投資、生産、經營和用人、分配決策,這為政企分開提供了一個産權制度平臺。混合所有制解決不了政府職能轉變,但混合所有制經濟解決了所有者的到位,企業産權制度改革並不能取代政府與市場兩者的職能界定。但發展混合所有制,比籠統的所有權與經營權“兩權分離”更有利於政企分開,因為兩種所有權分離可以發生在企業之外,而政府就在企業之外。
三是有利於激活國有資本。過去的國有企業都是國營企業,營利、破産都是政府自己扛著。如果國家只管價值形態的資本,讓企業完全自主經營,國家可以將資本向有利的領域投入,可以通過資本的靈活運作,把資本用在刀刃上,增加國有資本的活力。在需要減少和退出國有資本的行業或企業,國有資本的減持應通過資本市場的公平、平等交易實現,這是一個必要的前提。從這個意義上分析,發展混合所有制,能使公有經濟和市場經濟比較好地結合在一起。
四是有利於企業走出國門。中國是全球經濟一體化的最大受益者。而全球經濟一體化目前仍方興未艾,仍有著巨大的潛力和空間。因而,鼓勵更多的中國企業走出去,是推動中國經濟進一步融入國際市場的重要任務。但對完全屬於國有性質的企業來説就不是那麼容易,根據WTO和國際貿易的一些規定,國有企業想走出去困難重重。而股份制公司按照國際慣例操作就方便多了。
分類改革不同功能國企
據陳劍介紹,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最早于1993年的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就已提出。1997年召開的黨的十五大第一次提出混合所有制經濟概念,闡述了公有制和混合所有制的關係。
“現在的問題是,從黨的十五大正式提出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近20年過去了,似乎沒有實質性突破。究竟是哪些原因,影響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呢?依我看,主要是有以下三方面原因。”陳劍説。
一是觀念上的障礙,現實生活中有擔心。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意識形態的爭論十分激烈。有人認為,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實際是又一次私有化高潮,還有人説這是保衛公有制經濟的一場決戰。現實生活中也存在兩種擔心,一種擔心是,搞混合所有制,實際上是在國有企業一股獨大的前提下圈民營企業的錢;另一種擔心是,借發展混合所有制進一步削弱國有企業在經濟中所佔的比重,是新一輪的私有化。會導致國有資産的流失等現象的出現。
二是由於觀念上的障礙,使得決策者猶豫不決,稍有一些不同意見出現,就會影響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三是缺乏明確的政策細節。沒有路線圖和時間表,沒有清晰的政策實施細則,這項工作也難以往前推進。
在陳劍看來,國有企業佈局應主要集中在公益、保障類領域;而混合所有制企業主要應當集中在競爭性領域。在競爭領域國有企業可以參股。參股靈活性很大,企業經營好可以從中獲得紅利,再用於國計民生,企業經營不好就退出。要求國有資本從所有競爭性領域完全退出的提法,不現實。
所以應對不同功能的國有企業實行分類改革。對公益類國有企業,應加大國有資本投入,增強其提供公共産品和服務的能力,儘快改變目前公共産品和服務供給不足的局面。如針對養老院、幼兒園、停車場、醫院、職業教育等供不應求,工業脫硫、脫硝、除塵以及垃圾處理、污水處理能力等嚴重不足,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均應加大投資力度,同時採取特許經營的方式,吸引社會資金投入,以改善生態環境,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需求。加快建立共用性公共産品市場價值補償機制,鼓勵企業為提供清潔的空氣、乾淨的水做貢獻。
對保障內的企業,如鐵路、電網、基礎電信、管道等基礎設施,應實行以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特許經營、政府監管為主要內容的改革。根據不同行業特點,實行網運分開,放開其中的競爭性業務。
對於競爭性領域的國有企業,應取消包括貸款在內的一切優惠,使之與各類所有制企業平等競爭、優勝劣汰,進一步破除各種形式的行政壟斷。
綜合配套措施需跟進
“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沒有實質性的推動的另一個原因是,缺乏綜合配套措施。因此,要推動混合所有制經濟有實質性突破,需要有綜合配套措施跟進。”陳劍繼續説,發展混合所有制不可能一“混”就靈。發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必須制定政策細節,需要配套推進。
首先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加深對市場經濟的規律和特徵的了解,加深對市場經濟“一般”的認識,明確國有企業在市場經濟中的基本定位,就是彌補市場失靈和政府失靈的手段。而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則是為了提升整個社會的經濟效率。
其次是創建和形成一個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特別是資本市場。搞混合所有制,關鍵是資本運作,要真正在資本市場公開公平公正地交易。需要一個健康的産權交易市場,避免暗箱操作。
三是優化國資監管方式。不是直接監管企業內部事務,而是主要監管資本的運作。發展混合所有制,國家重在資本運作,不要去管企業內部的事。加強監管,重要的是規範運作,在制度和法律的框架下運作。一方面,從國企自身來説,要進行國有資産審計、評估,要按程式進行,搞清賬目;另一方面,從仲介機構來説,要公平公正,按照規則進行。為了防止有人借發展混合所有制侵吞國資或民資,要嚴格把好資産評估關、價格確定關、交易透明關、資金到位關,做到規範運作、一視同仁。應當設立包括第三方專業人員及職工代表等組成的國企改制評估委員會,作為“裁判員”觀察、監督國有企業的全過程。可以行使“一票否決”的權利,也就是所反映的問題一經核實,改制工作立即暫停或終止,將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防止國有資産流失。
四是要調整優化國資佈局,國資主要集中到價值形態,成立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和運營公司,從一般的企業實體中退出。
五是需要完善職業經理人制度。市場經濟建立在現代公司治理的基礎上,獨立公司制度建立在這個基礎上。只有實行規範的現代企業制度下的公司,董事會才能生根。才能和董事會一起構成企業委託代理的一個完整的閉環。發展混合所有制,引入戰略投資者能夠解決所有者缺位問題,同時還可對幹部管理體制、用人和分配機制等進行改革。
六是合理分配國資收益。國企多年不上繳紅利,有當年“放水養魚”的歷史背景,但魚養大了食利自肥,國有資本的收益成了國企高管和職工的紅利。發展混合所有制必須實行價值形態所有權與實物形態所有權的分離,那麼價值形態所有權的收益必須相應明確,這樣國企分配的問題反而容易解決。
七是採取“一企一策”,不要一陣風。對一些民營企業來説,國有股權比例太高,進來以後怕給吞掉了,所以有必要盡可能降低國有股權的比例。但是降低到多少呢,需要具體分析,還是以行業企業在國民經濟當中的分量,國家要不要控製作為一個判斷的基礎。
八是支援企業跨國經營。企業要走出去,國家可以為企業提供資訊服務。國家有關部門和行業組織,可以事先向企業介紹所到國的法律規定、財稅制度,風俗文化等,為企業走出去提供融資等各種便利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