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辯混合製改革:"混改"是否要實現全面市場化?
- 發佈時間:2014-11-03 07:16: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曹慧敏
十八屆三中全會後,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成為新一輪國企改革的核心課題。作為本輪國企改革的重要一環,混合所有制承載著“探索新的産權制度、激發企業內生動力、促進經濟持續繁榮”的重任。
在混合所有制的進程當中,國有資本跟非國有資本開始進行混合,這個過程當中,各方資本應該如何“混”?怎樣改革讓各方的利益有一個互補?上市公司協會會長王建宙、國資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國以及格力電器的董事長董明珠、中國建材董事長宋志平董事長,在“中國上市公司峰會”上,對他們所理解、認識、進行的混合所有制變革提出了不同的意見和看法。
混改不是簡單的資本融合
截至今年9月底,我國上市公司數量已經達到2569家,市值29.4萬億元,位居全球前列,上市公司在國民經濟中的作用越發重要。中國上市公司協會會長王建宙認為,混合所有制是把各種不同所有制的資本混合在一起,實現資本融合。要達到混合所有制的目的,就要發揮各類不同所有制的優勢,取長補短、共同發展,但是目前一些正在實行混合所有制的公司本身沒有轉變機制,資本的融合度不夠。
王建宙表示,上市公司是股權多元化的一種表現,目前的國有上市公司已經初步達到融合社會資本的目的,吸收了來自公眾投資者,以及民營資格的機構投資者的大量資金。但是,他們只是實現了一種股權方面的財務投資,並沒有在機制上實現很大的變化。
國資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國認為,談混合所有制要理清概念,混合所有制和股份制不是一個概念,混合所有制既是多元的,同時又是不同的經濟類型,這樣才是三中全會講的真正意義上的混合。
他指出,發展混合所有制的根本目的有三點,一是轉換企業機制,國有企業長期以來機制還是不活;二是放大國有資本的功能,增加企業活力和影響力;三是通過混合所有制來使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的優勢互補。混合所有制不再是簡單地把民企國有化,也不是國有經濟私營化,這是一個新的,互相融合的一種形態。今後我國的經濟應該是國企,混合所有制企業跟民企,不用再去實行原來傳統的一些管理方式,而是給予他們市場化的地位。增強企業的生命力非常、競爭力。例如中石化,能源行業本身應該屬於競爭領域,通過混改,打破其壟斷地位。
央企高管談“混改”
格力電器曾經是由格力集團絕對控股的國有上市公司,其實際控制人為珠海市國資委。當時格力電器深受一股獨大的困擾,直至2005年借股權分置改革之際,進行漸進式股權改革。2014年2月18日,格力電器發佈公告,格力集團將剝離格力地産,珠海國資委也將公開轉讓格力集團不超過49%的股權引進戰略投資者。
這也是國內第一家從集團層面踐行這一改革的國有企業,格力集團亦被稱為“打響了地方國企改革第一槍”。
格力電器董事長董明珠認為,混合所有制的最終目的,一定是全面實現市場化,“這是我們唯一的選擇”。在“混改”的過程中,民營企業資本進入國企,國企的治理得到改善,混合讓央企經營的模式更加公平化。通過“混改”,推動企業治理的後續發展,完善職業經理人體系,為企業帶來活力和期望。
2014年7月15日,國資委將中國建材集團、中國醫藥集團選為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試點。兩家公司的入選與其之前積極推行“混改”有關。雖然是兩家不同領域的央企,但它們的董事長卻曾經是同一人——宋志平。2009年至今年4月,宋志平既是中國建材集團董事長,又是中國醫藥集團董事長,是央企歷史上的首位“雙料董事長”,其間,他主導了兩家企業的“混改”。
作為“混改”的先鋒人物,宋志平認為,混合所有制要解決三方面的問題:完善産權制度,做到産權清晰,引入非公資本,實現員工持股;改善企業家生存環境,使企業有較穩定的發展;完善激勵制度,將企業發展與激勵機制對應起來,使企業充滿活力。他認為,完善企業治理的過程中要實現員工持股,也要實現完善企業的管理架構,處理好公司的決策者和參與者之間的關係。
宋志平並不認同董明珠關於混改實現全面競爭的觀點,他認為,公益保障類的企業是以公益保障為主,不以盈利為目的,因此應該由國有企業完成,而競爭類的企業則應用混合所有制的形式,國企以混合所有制的形式與完全市場化成分的企業進行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