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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裏註冊“雙十一”商標 又是電商們集體炒作

  • 發佈時間:2014-10-31 10:18:00  來源:南京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曹慧敏

  網友懷疑又是電商們的一次集體炒作

  每到“雙十一”前夕,電商掐架就屢見不鮮。前幾年一直是大V微網志隔空對罵,今年的路數變了—昨天,一份所謂“阿裏向全國媒體發佈的《通告函》”在網路上瘋傳,大意是“雙十一”已被阿裏註冊,要求各大媒體不要為其他電商企業發佈帶有“雙十一”字樣的促銷廣告。這份《通告函》立刻引起業內強烈反彈,電商們紛紛吐槽,然而,傍晚時分阿裏的一則回應,又讓事件出現了戲劇性“翻轉”。人們懷疑,這可能又是電商們的一次集體炒作。

  阿裏確實早已註冊“雙十一”

  打開京東頁面,記者發現所有的“雙十一”字樣已全部替換成“11.11”。微網志上,京東平面設計師頓時成了網友的“同情”對象,因為“為了改廣告啟動24小時工作模式。”

  京東官方也給媒體發了一封信,不指名道姓卻罵得犀利:“某電商企業一貫倡導開放和生態,卻試圖將此節日以‘合法’的方式據為己有,甚至用威逼利誘的手段給媒體和電商同業公司設置障礙,實在是有違開放的網際網路精神,有違公平競爭的原則。”

  到昨天下午,蘇寧易購也沒忍住,發表官方聲明,稱其“法律合規手段不義”。並説:“‘雙十一’可以是你的,但市場永遠是大家的!”

  這起事件甚至蔓延到實體商家。昨天,從銀行到南京的餐飲企業、商場,大家的微信公眾號推送廣告,也瞬間清空“雙十一”字樣,改成“11.11”。

  記者查閱商標局網站發現,阿里巴巴確實擁有“雙十一”的商標權。

  2011年,阿裏申請註冊“雙十一”商標,2012年12月獲批。此外,“雙11狂歡節”、“雙十一狂歡節”、“雙十一網購狂歡節”、“雙十二”等相關商標也被其收羅在手。其註冊的商標分類主要是第35類、38類、41類,簡單來説在“廣告”領域未經阿裏許可,別的企業將無權使用“雙十一”字樣。

  證實“雙十一”被註冊,事件繼續發酵。昨天,微信朋友圈裏,“我要把國慶節註冊下來,今後誰敢過節我和誰急”成了時髦句式。就在公眾一邊倒覺得阿裏“霸道”的時候,昨天傍晚,事情突然出現了戲劇性的“翻轉”。

  此前一直不願意回應的阿裏終於發聲了。下午5點半,天貓官方微網志表示,天貓發起的“雙十一”是大家的“雙十一”,希望全體電商及實體店一起參與服務消費者。有空在這一天碰瓷、搏出位,不如一起創造全球的雙十一。而阿裏人士更對本報記者矢口否認發過《通告函》,表示遲遲不回應,是不想陷入口水戰,被抱“大腿”。“2012年我們就註冊的商標,你説為什麼偏偏現在爆發?”一場由商標引發的吐槽大戰,熱鬧了一整天,夜幕降臨時竟變成了外人理不清的“一日烏龍”事件。

  難道又是一場炒作?幾小時前還在微信朋友圈忙著“造句”的網友,有了深深的“被騙感”。在“雙十一”進行到第5年,消費者新鮮感漸失的時候,勁爆話題再次把氣氛攪熱,眾商家又一次集體獲益。 本報記者 張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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