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膠囊”捲土重來 根治要嚴懲更要嚴防
- 發佈時間:2014-09-04 14:44:46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曹慧敏
曾經遭到媒體集中曝光並被相關部門明令禁止和嚴肅追查的“毒膠囊”,在銷聲匿跡了兩年之後,竟然又捲土重來了!
這一次“毒膠囊”的“帶頭大哥”正是兩年前的“毒膠囊”事件的“受害者”,監管部門兩年前沒有把不法企業的設備當成違法犯罪的工具予以沒收和處理,原來生産“毒膠囊”的相關人員也沒有悉數接受法制教育,結果,生産“毒膠囊”的“業務骨幹”成了新老闆,生産“毒膠囊”事件傳遞給了“下家”。
從此次寧海“毒膠囊”案件中,人們看到的是當地政府部門“早發現”功能的弱化和監管作業的不力。近些年來,中央高度重視食品藥品的品質安全問題,已將它提高到公共安全保障的高度。而相應的法律法規也得到了加強與完善。
應該説,目前在執法的依據、監管的手段等方面,都不存在明顯的障礙或者阻力。問題的關鍵依然是基層職能部門的執行力。
譬如,在已設的制度門檻上,政府機構完全應當主動出擊,嚴把用於食品、藥品生産的原材料進出口關,通過建立流轉登記制度,及時追蹤和強化一些重要廠家或者“高危”産品在流動過程中的品質監管,做到動向登記、購銷留痕,追根索源,主動發現問題,提出管控對策。
此外,執法部門要把涉事企業及當事人的追責落實到位,對那些“毒膠囊”案件中的不法廠家、生産銷售人員,以及明知故犯而使用這些産品的藥企,在查明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從嚴加以追責,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也要對涉案當地政府部門的工作人員加強問責和依法追責,深挖其中是否存在權錢交易。
只有多管齊下,嚴格執法,將事前的嚴格防範和事後的嚴厲懲治有機地結合起來,才有可能給社會再次敲響食品藥品的安全警鐘,做到警鐘長鳴,防止“毒膠囊”再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