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不動産登記能否遏止官員“多佔房”
- 發佈時間:2014-09-01 17:53:00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責任編輯:王斌
一段時間以來,隨著《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的公佈和有關不動産登記時間表的披露,一些官員多佔房問題受到越來越多的社會關注。
違規佔房:是“拋掉”還是“吐出”?
在北京,部分甲級住宅和高檔二手房銷售顯示,有些長期沒人住的房屋近來出現拋售。業內人士披露,其中一部分是炒房客因債務纏身而拋售,還有一部分是違規佔房的單位或個人委託仲介機構拋售。
今年初,有關不動産登記的呼聲日起,加上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進行幹部財産登記等,導致一些官員拋售其違規佔有的住房,有的高檔住宅甚至以低於市場價100萬元至200萬元的價格“拋掉”,還有的業主自己不露面而是通過仲介機構“脫手”多套住宅……
隨著“反四風”和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深入,一些地方和單位對黨政幹部多佔住房問題進行了專項清理。例如,廣州市黃埔區要求全區處級以上幹部今年上半年自行清退違規多佔住房;廣西壯族自治區不久前要求幹部違規購買經濟適用房等五種情形住房必須清退。
“在嚴查領導幹部違紀的同時,選擇多佔住房問題進行清理,表明瞭反腐的決心和行動。”北京航空航太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任建明表示,多年來,個別領導幹部脫離群眾多佔住房的問題十分突出。
據分析,由於紀檢機關對於腐敗行為的嚴厲查處和高壓態勢,加上不動産登記等工作的啟動,一些官員多佔住房受到越來越大的輿論壓力。
給“多佔房”官員立此存照
記者調查了解到,1998年我國城市停止福利分房以來,一些領導幹部或公務員利用權力多分房、多佔房的問題比較突出。
——部分官員“權房交易”。
據了解,上海一區法院文件顯示,部分法官享受“半價購房”的優惠;北京一測繪單位,由於提供商品房公攤面積的測量服務,就可以獲得個別小區開發商的多套贈房。
根據中央巡視組反饋情況和各地方整改通報,在2013年以來被巡視的21個省份中,有20個省份發現了房産腐敗,佔比高達95%。
——異地交流違規佔房。
“由於住房管理制度上存在疏漏,幹部交流、異地任職等情況客觀上為部分官員‘以權謀房’提供了便利。一些領導幹部到某地就職就能分房,離任或退休後並不騰退。”中國社科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汪利娜認為,2013年3月,廣西柳州市專為外調領導建面積超標高檔公寓一事引起了當地群眾不滿。
——高額“暗補”享受特權。
2013年三公支出統計顯示,購房補貼發放過億的單位就有兩家,國家氣象局用於購房補貼的數額高達2.3億元;國家民航局購房補貼支出1.5億元。可見,購房補貼暗補現象依然存在。
“政府部門中儘管也有中低收入者,但定向‘照顧’公務員只會增加更多的不公平,少數人擁有特權,就意味著多數人的合法權益會被削弱。”任建明説。
“財産公示”是一記重拳
負責不動産登記的國土部門負責人表示,2014年建立不動産登記的基礎性制度,2015年健全配套制度,2016年全面有效運作,2017年實現資訊共用,依法公開查詢。
分析人士指出,隨著不動産登記制度的建立,部分官員多佔房的行為將受到擠壓,這將有利於堵塞住房管理方面的漏洞。如果對領導幹部財産進行公示,會成為打擊多佔房行為的一記重拳。
汪利娜認為,多佔住房不僅是貪腐行為,而且加劇了社會分配不公,有關部門不僅需要重拳出擊,堅決懲處,而且應該考慮標本兼治。
據分析,在治標層面,應該對多佔房問題進行全面清理,按照政策規範,集中解決違規分房問題;在治本層面,則要通過經濟手段,加大對多佔房行為的處罰力度,使其不敢多佔住房。
專家指出,多佔住房是官員“灰色收入”的一個組成部分。一些公務員收入與普通工薪階層相差無幾,可是單位一邊發著房補一邊變相的福利分房,其所得一筆就是工薪階層幾年甚至幾十年收入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