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調查失業率”蘊涵的真實邏輯
- 發佈時間:2014-08-01 10:11:57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王斌
日前,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指出,通過科學的抽樣調查,採集失業率數據,可以更好監測就業狀況。會議確定,在繼續使用城鎮登記失業率指標的同時,由統計部門依法適時發佈大城市調查失業率數據,以更加全面動態反映失業情況,為促進比較充分的就業提供支援。(7月31日《北京青年報》)
對於中國的現實失業率,大概很難有一個足以廣泛接受的數據。譬如某媒體就曾經這樣報道過:“在中國經濟困難的2009年,中國城鎮登記失業率為4.3%;經濟‘過熱’的2007年,這一數值為4%;2002年以來,失業率一直維持在4%左右;最近9個季度,登記失業率一直在4.1%。”顯然,無論是官方還是學術機構給出的失業率數據,一旦它們過於“固定”,不僅無法反映出真正的社會經濟形勢,也無法為政策制定提供可靠的參考。
“固定”的失業率數據到底從何而來?主要緣由還在於此前對於失業率的登記方式。所謂登記失業率,通常指的是城鎮登記失業人數同城鎮從業人數與城鎮登記失業人數之和的比例關係。通俗地來説,這樣失業率的統計,建立在城鎮失業者到當地就業服務機構進行求職登記的基礎上。然而具體到現實中,並不是所有失業者都會到相關機構進行登記,那麼由此得出的失業率就難免失真,甚至過於偏低。
如何最大程度地避免失業率統計中的人為偏差?採用國際通行的調查失業率是一種可行選擇。登記和調查的最大差別,就在於調查失業率是通過城鎮勞動力情況抽樣調查進行計算,它既不限定調查對象為非農業戶口,也不要求進行單向度的主動申報。如此廣覆蓋的統計方式,被公認為能衡量勞動力市場勞動供求的剩餘程度,反映勞動力市場供求關係的變化。事實上,自1996年開始,國家統計局就開始進行有關勞動力的抽樣調查,該調查每年進行三次。但如此得出的調查失業率數據,一直未曾對外公佈。
由此比較,“大城市調查失業率數據將適時發佈”的決定,至少體現出了兩重積極的資訊。一方面,曾經由部門統計且秘不外傳的失業率數據,終於上升到了國家關注層面,這是失業率統計的逐漸脫敏,與國家對宏觀經濟晴雨錶的日益重視;另一方面,當失業率數據的得出從曾經的登記轉向調查,並且進入到適時公開的步驟,這反證出的更是決策者的某種勇氣,或者説,它指向的是宏觀經濟決策的可能變化。但無論如何,“發佈調查失業率”蘊涵的都是對真實的尊重。
統計方式由登記變為調查,從理論上而言,它只會讓失業率數據更真實,而不會讓天塌下來。“大城市調查失業率數據將適時發佈”無疑是中國失業率統計的一大突破,但仍需指出的是,調查方式的變化並不必然就會帶來統計數據的符合實際,這需要繼續深度剝離某些緊密的聯繫,譬如失業率和政績,譬如失業率和刻意的虛榮心理。在適時公佈之後,這些同樣不能被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