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3月4日訊(記者 郭偉瑩) 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問題日益凸顯,養老問題成為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而發展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也逐漸成為社會共識。
2021年兩會如期開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成為兩會一大關注熱點。眾多保險業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也將焦點放在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的建設上面。
缺乏明確定義
近來,國家不斷強化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障。2020年12月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將商業養老保險納入養老保障第三支柱加快建設。2020年12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提出“要規範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2021年3月2日,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在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提出規範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等保險服務。
當前,我國初步形成以基本養老保險為基礎,以企業(職業)年金為補充,與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相銜接的“三支柱”養老保障體系。在國家的推動下,我國第三支柱養老保險迎來最好的發展機遇。而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首先要明確其中的涵義。
全國政協委員、上海銀保監局局長韓沂提案中指出,雖然長期以來學術界對養老保障體系三支柱模式研究討論較為熱烈,部分政府部門也常在統計資訊、研究材料中使用三支柱的説法,但實際上對於養老保障體系三個支柱的具體涵義、內容及統計範圍等重要問題迄今沒有明確闡述。我國以養老為名的金融産品種類看似很多,但是否屬於真正意義上滿足養老需求的第三支柱養老産品,仍需要界定和規範。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太保壽險上海分公司副總經理周燕芳也指出,保險、銀行、基金均推出了一些名稱包含“養老”的金融産品,但缺乏統一明確的定義。當前市場上的眾多養老理財産品在銷售對象、存續週期、附加服務、産品收益等方面與其他投資理財産品缺乏本質上的區別。且我國資産管理金融工具大多期限比較短,廣義養老金融資産普遍有短期化趨勢,很難發揮商業養老金融的功能。
探索建立專屬賬戶體系
目前,我國第一支柱已覆蓋近10億城鄉居民,佔據主導地位;第二支柱惠及人口有限,覆蓋率不高;第三支柱發展較為緩慢,佔比偏低。在解決第三支柱發展相對滯後的問題上,保險業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出,探索建立第三支柱專屬賬戶體系。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銀保監會信託監管部主任賴秀福建議,探索建立養老金第三支柱專屬賬戶體系,打通各支柱之間資金流動的渠道,特別是企業年金、職業年金與個人養老賬戶之間應率先做好制度對接與互補。
全國政協委員、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教授孫潔對各支柱之間的資金流動提出一些具體建議。例如,探索允許符合一定條件的參保人將第一支柱中的個人賬戶直接轉移至第二支柱或第三支柱,並實現市場化投資管理;允許離職人員將企業年金、職業年金歸屬個人的資金轉移到第三支柱;對於單位未建立企業年金的,允許將企業年金中給予個人的稅收政策轉移疊加到個人養老金,以提升參與率等。
全國政協委員、上海銀保監局局長韓沂建議,參考歐美和日本第三支柱發展歷程,借鑒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業務試點中的賬戶管理經驗,擴大稅延養老賬戶的運用範圍,推動將符合前述特定條件(例如以養老為目的、領取起期在退休後等)的各類金融産品納入稅延養老賬戶。允許參保個人在稅延養老賬戶中自由選擇符合自身需求的金融産品,統一享受稅收遞延優惠,提升個人參與稅延養老的自由度和便捷性。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人壽集團董事長王濱建議,加快構建統一的個人養老金賬戶制度,三支柱間共用資訊,實現不同層次養老保險産品的便捷轉換和退出,便於居民在長週期中根據自身經濟狀況、家庭結構、風險偏好等變化,統籌規劃和動態安排。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太保壽險上海分公司副總經理周燕芳還提出,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和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均建有個人賬戶。探索通過實名認證且唯一的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賬戶,實現資金在“三支柱”之間的轉移接續,建立養老金賬戶“一賬通”的銜接機制,可以提升養老保障制度整體的統一性和靈活性。如,允許符合一定條件的參保人將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直接轉移至第三支柱,實現市場化投資管理;允許離職人員將企業/職業年金歸屬個人的資金轉移到第三支柱;對於所在單位未建立企業年金的,允許將企業年金中給予個人的稅收政策轉移疊加到個人商業養老保險,提升參與率和三支柱養老金賬戶的靈活性。
加大政策支援力度
加大政策支援力度,優化稅收機制,在今年兩會期間,也再一次被保險業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出。
全國政協委員、原中國保監會副主席周延禮建議,稅務部門加大對保險企業的稅收優惠力度,鼓勵商業保險業務與年金保險銜接。在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中,嘗試構建“免稅型”模式,即購買時繳稅,投資和領取環節均不繳稅。
全國政協委員、上海銀保監局局長韓沂建議,在擴大稅延養老賬戶運用範圍的前提下,可以進一步針對賬戶而非特定養老保障産品優化完善稅收和財政補貼支援政策,加大優惠補貼政策力度和覆蓋面,對於收入達到一定程度的人群,以稅收優惠政策引導其將收入的一部分投入第三支柱養老保障,對於收入較低或無法享受稅收優惠的人群,則以財政補貼的形式吸引其主動參與第三支柱建設。同時,優化完善養老金領取期稅收政策,利用差異化稅率引導消費者終身領取或不少於15年的長期領取,確保資金的養老用途。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人壽集團董事長王濱建議,研究制定養老保險産品稅收優惠政策,對個人以降低領取階段的稅負為核心,打通第二、第三支柱稅收優惠,吸引更多個人參與;對機構通過差異化的增值稅減免措施,降低機構經營養老保險業務的稅負水準。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太保壽險上海分公司副總經理周燕芳建議,提高稅收優惠額度,提升商業養老保險養老金替代率水準。建議在去除6%比例限制的基礎上,提高稅延養老保險稅前抵扣標準,每月抵扣額度可提高至3000元/月;對於稅收優惠額度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確保政策的有效性、科學性和權威性。降低或免除領取階段稅率,提高産品吸引力和優惠政策覆蓋範圍。
(責任編輯:孟茜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