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3月21日訊(記者 梁冀)光大證券近期發佈2018年業績預告,將年度凈利潤由原來的13.47億元下修至1.03億元,同比降幅由55.34%下修至96.6%,下修原因是子公司踩雷了一起海外投資項目。
光大證券在公告中指出,公司全資子公司——光大資本的下屬子公司光大浸輝擔任執行事務合夥人的浸鑫基金的投資期限于2019年2月25日屆滿到期,因投資項目出現風險,浸鑫基金未能按原計劃實現退出。基於謹慎性原則,光大證券決定擬分別計提預計負債14億元,計提資産減值準備1.21億元,合計15.21億元。
資料顯示,光大浸輝(光大證券孫公司)與暴風集團等在2016年合作設立浸鑫基金,目的是收購歐洲體育版權代理公司MP&Silva Holdings S.A.(以下簡稱MPS)65%股權。其中,光大浸輝及其母公司光大資本合計對浸鑫基金投資7175萬元。
中國網財經記者注意到,除光大資本外,浸鑫基金還有兩名出資金額合計約35億元的優先級合夥人;且光大資本曾向此兩名優先級合夥人出具過《差額補足函》。所謂的差額補足義務,是指債務人或融資人無法在約定期限足額向債權人或投資人全額返還本金或收益時,由差額補足義務人履行相關差額部分資金的支付義務。
不過,光大證券表示,根據目前所掌握的情況和相關律師的專業意見,公司認為差額補足義務的性質判斷存在不確定性,最終須承擔的具體責任仍須經法律程式或其他必要程式後再行明確。光大證券相關人員在接受中國網財經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正與光大資本及光大浸輝密切溝通,並交由專業人員確認《差額補足函》的有效性。
按照相關規定,結合相關方暴風集團及其實際控制人馮鑫與光大浸輝簽訂的回購協議、馮鑫向光大資本和光大浸輝出具的《承諾函》、馮鑫質押給優先級合夥人的股權市值以及正採取的海外追償措施等情況,光大證券2018年度計提預計負債14億元,約佔上述差額補足函本息合計的40%。據了解,馮鑫目前處於“技術性破産”階段,光大證券上述人員告訴中國網財經記者:“公司有意向走法律途徑要求暴風集團及馮鑫履行回購義務。”
光大證券也因上述事件收到了上交所下發的監管工作函。上交所要求光大證券全面核查前期光大浸輝下設基金對外投資項目損失及差額補足義務等事項,查明是否已履行必要的資訊披露和決策程式,並核實相關責任人員。
上交所還要求光大證券就前述投資事項涉及的差額補足義務,採取有效措施,妥善化解相關風險,挽回公司損失;此外,光大證券還需全面自查造成本次投資損失的內控管理缺陷,梳理公司日常經營風險,完善內部控製程序,健全風險防控機制。
(責任編輯:劉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