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1月22日訊 據深交所網站今日消息,深交所表示將持續深化對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規範運作監管,嚴厲打擊資金佔用違規行為,堅決用重拳打擊惡性資金佔用行為。針對涉案金額較大、市場影響惡劣等嚴重情形的佔用違規,加快紀律處分進度,運用公開譴責、公開認定不適合擔任上市董監高等紀律處分措施,增強監管威懾力。
深交所稱,今年以來,部分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受市場融資環境變化、高比例股份質押等因素的影響,資金週轉出現困難,信用風險逐漸暴露,違規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等行為有所抬頭,市場影響惡劣。針對各類違規佔用情形,深交所堅持 “發現一起、處理一起”,及時採取關注問詢、提請立案、紀律處分等監管措施“組合拳”,予以嚴厲打擊,敦促上市公司合法依規發展。
2018年以來,深交所共發現並處理了20單涉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資金佔用行為的違規事項,目前已對ST準油、千山藥機、新疆浩源等3單實施公開譴責,對林州重機、同德化工、赫美集團、海南海藥等4單實施通報批評,對銀星能源發出監管函,對高升控股、科融環境等8單啟動公開譴責、通報批評等紀律處分程式,並對剩餘4單啟動核查程式。紀律處分對象不僅包括佔用資金的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還包括配合股東佔用資金或自身內控制度執行不到位的上市公司以及對違規佔用行為應當承擔責任的上市公司董監高。此外,深交所還對ST冠福、ST中南等2家存在嚴重資金佔用情形的公司股票交易實施其他風險警示(ST),有效震懾了違規行為,凈化了市場環境。
從違規事實看,除傳統的通過銀行資金劃轉、要求公司為其墊付各類支出、向其拆借資金或代償債務等佔用方式外,還出現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要求上市公司為其虛開票據質押融資、支付虛構的交易款項、利用無關第三方“過橋”資金,甚至更為惡劣的盜用或假借上市公司名義借款等“迂迴”手段,實現其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目的的情形。總體而言,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方式趨於多樣化、複雜化,隱蔽性更高、發現難度增大,個別佔用案例甚至出現佔用金額較大且與上市公司違規擔保、資訊披露違規等行為相互交織的惡劣情形,嚴重損害上市公司獨立性,侵害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下一步,深交所將持續深化對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規範運作監管,多措並舉,嚴厲打擊資金佔用違規行為:
一是保持高度的監管敏感性。以主動高效為原則,打好監管“組合拳”,及時發現並全面查清資金佔用違規事實,對違規行為予以嚴肅處理。
二是堅決用重拳打擊惡性資金佔用行為。針對涉案金額較大、市場影響惡劣等嚴重情形的佔用違規,加快紀律處分進度,運用公開譴責、公開認定不適合擔任上市董監高等紀律處分措施,增強監管威懾力。
三是督促公司進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結構。認真貫徹落實新頒布的《上市公司治理準則》,規範“三會”運作,切實發揮獨立董事、監事會的監督職責,健全各項內控制度並強化落實,從制度建設和制度執行兩個層面保障上市公司獨立性,從根源上減少資金佔用發生機率。
四是強化監管,督促仲介機構歸位盡責,切實提高執業品質,充分發揮應有作用,對資金佔用等違規行為形成有效外部監督。
五是主動聯繫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加強協作,形成合力,督促上市公司儘快追回被佔用資金,及時消除違規佔用的不良影響,減少投資者損失。
(責任編輯:金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