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上,審計署審計長胡澤君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2016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
中央決算草案表明,2016年,中央一般公共預算收入72365.62億元,支出86804.55億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4178.12億元,支出3999.98億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1430.17億元,支出1450.61億元。從中央決算草案與向全國人大報告的預算執行情況的差異看,2016年比上年明顯縮小,一般公共預算收支差異由123.54億元降為94.11億元,政府性基金收支差異由19.29億元降為40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差異由3.04億元降為0,反映出中央預決算編制水準進一步提高,預算執行的規範化程度也進一步提升。
審計公告顯示,從財政管理和預算執行具體組織實施情況看,還存在一些需要改進的問題。主要是:部分預算分配和管理還不夠規範。具體而言,包括部分項目預算安排未充分考慮上年執行情況;部分預算安排方式與政策要求和實際情況不完全相符;有些預算收支在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中的歸屬還不夠明確、安排不夠合理;部分中央基建投資安排不規範、項目推進慢。
此外,轉移支付管理還不完全適應改革要求。具體表現在:一般性轉移支付與專項轉移支付界限還不夠明晰。專項轉移支付退出機制還不健全。有些專項資金安排交叉重疊。有些專項轉移支付管理不夠嚴格。
三是財稅領域部分事項改革亟待深化。具體表現是,營改增相關配套措施還不夠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改革部分措施不到位。預算評審及績效管理工作力度有待加強。
審計公告還顯示,部分地方政府債務增長較快,有的還違規舉債。至2017年3月底,審計的16個省、16個市和14個縣本級政府債務風險總體可控,但政府承諾以財政資金償還的債務餘額,較2013年6月底增長87%,其中基層區縣和西部地區增長超過1倍;7個省、6個市和5個縣本級2015年以來,通過銀行貸款、信託融資等形式,違規舉借的政府承諾以財政資金償還債務餘額有537.19億元。同時,有4個省、2個市和2個縣尚未成立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
據悉,對審計指出的問題,財政部、發改委等部門正在研究,採取深化改革、改進管理、完善制度等措施加以整改。
(責任編輯:李春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