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支援貧困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
- 發佈時間:2016-04-22 17:47:40 來源:中國網財經 責任編輯:張少雷
中國網財經4月22日訊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支援貧困縣開展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試點的意見。意見提出,通過試點,形成“多個渠道引水、一個龍頭放水”的扶貧投入新格局,激發貧困縣內生動力,支援貧困縣圍繞突出問題,以摘帽銷號為目標,以脫貧成效為導向,以扶貧規劃為引領,以重點扶貧項目為平臺,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撬動金融資本和社會幫扶資金投入扶貧開發,提高資金使用精準度和效益,確保如期完成脫貧攻堅任務。
意見確定了試點範圍,2016年,各省(區、市)在連片特困地區縣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範圍內,優先選擇領導班子強、工作基礎好、脫貧攻堅任務重的貧困縣開展試點,試點貧困縣數量不少於貧困縣總數的三分之一,具備條件的可擴大試點範圍。2017年,推廣到全部貧困縣。
意見明確了資金範圍。意見提到,統籌整合使用的資金範圍是各級財政安排用於農業生産發展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資金。中央層面主要有: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和水土保持補助資金、現代農業生産發展資金、農業技術推廣與服務補助資金、林業補助資金、農業綜合開發補助資金、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安排的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補助資金、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範資金、車輛購置稅收入補助地方用於一般公路建設項目資金(支援農村公路部分)、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援扶貧資金、産糧大縣獎勵資金、生豬(牛羊)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省級統籌部分)、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對農民的直接補貼除外)、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援新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路工程部分)、江河湖庫水系綜合整治資金、全國山洪災害防治經費、旅遊發展基金,以及中央預算內投資用於“三農”建設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調水工程、重點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幹重大工程、跨界河流開發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區、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大中型病險水庫水閘除險加固、生態建設方面的支出)。教育、醫療、衛生等社會事業方面資金,也要結合脫貧攻堅任務和貧困人口變化情況,完善資金安排使用機制,精準有效使用資金。
意見還要求,增強貧困縣財政保障能力,加大對貧困縣傾斜支援力度,發揮貧困縣統籌整合使用資金主體作用,創新財政涉農資金使用機制,構建資金統籌整合使用制度體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