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4月1日訊 記者從上海發佈微網志獲悉,《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暫行辦法(2016年修訂)》出爐。
辦法規定,對於純電動乘用車:100公里點純電動續航里程<150公里,補貼1萬元,純電動續航里程點150公里,補貼3萬元/輛;對於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純電動續航里程點50公里,補貼1萬元/輛,若同時滿足發動機排量點1.6L等3項條件,再給予每車1.4萬元補助。除燃料電池汽車外,本市補助標準按照累計銷量逐步退坡。
對使用專用牌照額度的新能源汽車,實行一車一牌制度,不予辦理退牌業務,且自專用牌照額度啟用之日起3年內,不得轉讓過戶。新能源汽車報廢,專用牌照額度自動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