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出臺非銀網路支付新規 不再“史上最嚴”
- 發佈時間:2015-12-29 15:47:22 來源:杭州日報 責任編輯:王斌
今年7月31日,央行在其網站發佈《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稿顯示,支付機構單個客戶所有支付賬戶單日累計金額不能超過5000元,年累計應不超過20萬元。消息一齣,即被冠以“史上最嚴網路支付新規”,“央媽”差點淹死在大家的口水中,特別是那些超級剁手族,對於限額完全不能忍。
經過近5個月時間的意見徵求期,昨日,央行正式下發了《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對網路支付的賬戶分類與監管及法律責任等進行了明確的規範。個人消費者的單日累計餘額支付限額,可由5000元提高至1萬元。同時,針對個人賣家這一特殊群體,《管理辦法》規定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個人賣家賬戶可以視同單位賬戶管理,不受個人賬戶的餘額付款額度限制。
央行正式下發了《管理辦法》,意味著我國關於網路支付的規範最終落定。據悉,《管理辦法》將於2016年7月1日正式實施。
額度限制僅限于賬戶餘額 網銀與快捷支付不受新規影響
對比7月底的徵求意見稿,《管理辦法》主要從兩方面進行了修改:一是優化了個人支付賬戶分類方式,從兩類擴充到三類;二是對支付機構實施分類管理,根據支付機構分類評定情況、支付賬戶實名制落實情況制定了差別化監管措施。
整體來看,《管理辦法》針對網路支付的額度限制僅限于賬戶餘額,銀行卡網銀支付與快捷支付不受新規的影響。同時,“螞蟻花唄”一類的無憂支付産品,也不受餘額支付限額的約束。比如,在“雙11”這樣的特殊節點,消費者進行大額消費時,可以用快捷支付或螞蟻花唄進行付款,不會影響購物體驗。這也意味著,用戶在使用網路支付進行日常消費時,其使用體驗不會受到太大影響。
央行也透露,根據代表性支付機構所提供的交易數據,2014年全面使用支付賬戶“餘額”付款累計5000元以下的個人客戶數量佔80.13%,日累計限額管理措施可以滿足絕大部分客戶的實際需求。
個人賣家不受每年20萬限額約束
針對迅速壯大的個人賣家這一網路支付的特殊使用群體,《管理辦法》也給予了相當大的空間。《管理辦法》規定,當網路支付平臺的評級達到A類且Ⅱ類、Ⅲ類支付賬戶實名比例超過95%時,其平臺上的個人賣家只要符合Ⅲ類賬戶開戶標準,持續從事電商經營6個月以上,且期間使用支付賬戶收取的經營收入累計超過20萬元,就可視同單位賬戶管理,不受《管理辦法》中關於餘額支付額度的限制。
而針對個人消費者,管理辦法規定,在支付機構評級為A且滿足實名比例要求時,則II類、III類賬戶的單日餘額累計交易限額可由原來的5000元上調為1萬元。對於用戶使用銀行賬戶付款的(銀行網關或快捷支付),不屬於《辦法》規範範疇,不受限額約束。對於評級為A且滿足實名比例要求的支付機構,快捷支付的交易驗證方式可以由銀行與支付機構自行約定。
支付寶表態有利於行業健康發展 騰訊回應感謝央行的“新年禮物”
對於《管理辦法》的發佈,支付寶方面表示,本次《管理辦法》的發佈,對於網際網路支付行業的健康發展提供了明確的規範和指導,對於行業的長期健康發展將帶來積極正面的影響。在《管理辦法》中,央行還首次明確了建立“支付機構分類監管指標體系”的新思路,鼓勵行業中合規經營、有充分風險管控能力的企業更好地開展服務和創新,同時也對消費者權益提供了更好的保護,對於行業的健康發展具有里程碑的意義。
騰訊方面則在第一時間回應央行支付新規:感謝央行的“新年禮物”。騰訊表示,高度認同央行一直以來為堅持落實支付賬戶實名制所做出的努力。《管理辦法》在原徵求意見稿的基礎上,充分徵詢業界及市場的意見和建議,並做出了積極調整。騰訊公司非常欣賞央行尊重行業意見,關注用戶便捷體驗和行業創新的態度。其中非常重要的調整之一是管理辦法中提出對支付機構進行分級分類管理,針對評分高且支付賬戶實名率落實好的支付機構,執行較為寬鬆的監管政策,給予監管彈性和靈活性。另一個調整是管理辦法增加了I類賬戶,用於小額的消費和轉賬,讓支付機構可以向用戶提供更便捷的支付服務。與此同時,騰訊也建議央行是否可以考慮將指紋驗證納入到高級別驗證渠道中,以及是否可以初步嘗試依託于社交關係鏈完成實名驗證的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