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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層年末密集發文 私募基金行為有望被嚴格監控

  • 發佈時間:2015-12-17 11:32:46  來源:中國網財經  作者:晏生  責任編輯:劉波

  中國網財經12月17日訊(記者 晏生)12月16日晚,中國基金業協會發佈《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進一步加強對私募基金的監管。

  據中國網財經記者觀察,自11月初“私募大佬”徐翔被調查以來,監管層接連發佈有關私募基金的管理辦法,對其監管力度明顯加大。

  對此,一位分析師對中國網財經記者表示,“監管層上述舉動旨在規範資本市場、保護投資者。”也有業內人士指出,長期來看,此舉對市場是利好。

  基金業協會發文規範私募募資行為

  12月16日晚,中國基金業協會下發《徵求意見稿》起草説明的通知。

  針對當前私募銷售環節中存在的第三方理財機構雜亂無序、飛單、團購和拆分銷售私募基金、募集和管理權責不清等一系列亂象,《徵求意見稿》從私募基金募集主體資格、代銷責任歸屬、募集程式、專用賬號及資金安全等方面對私募基金募集環節做出規範。

  《徵求意見稿》規定募集主體需取得一定資質,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以非法拆分轉讓為目的購買私募基金;基金管理人與銷售機構的權責劃分應在銷售協議中明確納入基金合同;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與監督機構簽署監督協議,監督機構負責對募集結算資金專用賬戶實施有效監督。

  對此,基金業協會表示,“私募基金募集機構需履行合格投資者識別確認以及更高標準的信義義務,因此對私募基金的募集監管要求應當比公募基金更為嚴格。”

  私募監管趨嚴 專家稱是利好

  據中國網財經記者觀察,《徵求意見稿》並不是監管層今年以來第一次發佈的對私募基金的監管措施。自11月初,“私募大佬”徐翔被調查“跌下神壇”,監管層接連就私募基金資訊披露、私募資管産品等方面發文進一步規範監管。11月1日,“私募大佬”徐翔因涉嫌通過非法手段獲取股市內幕資訊,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股票交易價格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值得一提的是,徐翔是私募監管“風暴”中被拉下馬的最受關注的一位。

  11月末,證監會就下發《關於規範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涉嫌配資的私募資管産品相關工作的通知》,從四個方面對清理私募資管場外配提出要求。

  12月,多家公募基金及子公司收到當地證監局通知,要求進一步甄別、確認涉嫌胚子的偏股型私募資管産品,並於12月4前上報。

  與此同時,中國基金業協會先後公佈《私募失聯(異常)制度》、《私募投資基金資訊披露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一位分析師對中國網財經記者表示,“由於私募基金市場存在一些問題,今年,監管層逐漸加大對私募基金的監管力度。此舉旨在規範資本市場、保護投資者,促使私募産品陽光化,同時也進一步提高私募基金的準入門檻。”

  也有業內人士指出,近期資本市場颳起監管旋風,從長遠看,對市場是長期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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