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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原個險員非法套取資金 保監會提示再防P2P風險

  • 發佈時間:2015-04-01 15:35:44  來源:中國網財經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郭偉瑩

  中國網財經4月1日訊 近期,發現少數P2P平臺大量招募原屬保險公司個險渠道的保險從業人員採用非法手段套取處於正常期的保單資金,給廣大保險消費者造成了相當大的損失。為此,中國保監會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再次提示消費者關注和防範P2P平颱風險。

    常見非法手段:一是冒充保險公司工作人員銷售P2P産品。少數從事過保險銷售工作或對保險銷售業務熟悉的P2P銷售人員,冒充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藉口送禮品或進行保單升級,騙取保險消費者信任,進而獲取保險消費者保單號、身份證號和銀行卡號等個人資訊,引誘消費者退保後“升級”購買P2P産品。二是承諾P2P産品高收益,誘導保險消費者進行保單質押。有P2P平臺銷售人員推銷産品過程中,違規向保險消費者承諾高收益,回避産品風險,勸説保險消費者進行保單質押,將質押貸款作為投資款投入P2P平臺。如有P2P平臺銷售人員號稱公司開發的“保單收益補償産品”具有18%甚至20%以上的年化收益率。如此高收益下,保險消費者難免動心。

  中國保監會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提示消費者:

  1、保險銷售人員銷售非保險金融産品需經相關金融監管部門批准。根據2014年11月18日中國保監會發佈的《關於嚴格規範非保險金融産品銷售的通知》要求,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仲介機構不得銷售未經相關金融監管部門批准的非保險金融産品。因此,凡是有保險銷售人員向您推銷所謂P2P或其他非保險理財産品時,要提高警惕,注意查驗相關證件。

  2、購買理財産品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各類金融企業推出的理財産品,都會通過銀行、特定網站或專業理財顧問進行銷售,提醒大家切勿隨意相信所謂“好心人”的推薦。

  3、防範非法集資風險。承諾高額回報是非法集資的常見手段,為了騙取更多的人參與集資,籌資初期往往可以按時足額兌現本息,待集資達成一定規模後,再秘密轉移資金。廣大保險消費者要切莫因一時“貪念”而上當受騙,警惕不法分子假借P2P名義非法集資。

  4、考慮自身需求,謹慎退保。一方面,在保險合同未到期情況下,中途退保保險公司是按客戶保單“現金價值”退還保費,有可能出現保單“現金價值”低於“本金”的情況;另一方面,中途退保將導致保單失效,保險消費者會失去原有保險保障,萬一齣現保單規定風險,保險公司也無法提供相應賠付。

  5、保險理財産品功能相對完善。保險理財産品年化收益率普遍只有4%-5%,但相比其他行業理財産品,保險理財産品還承擔一定的保險責任,保險消費者在理財同時還享有一份保障。

  最後,希望廣大保險消費者在科學理財的同時,擦亮雙眼,提高警惕,謹防個別不法分子借機行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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