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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險制度距破冰僅一步之遙 國家擔保逐漸退出

  • 發佈時間:2014-12-30 08:47:00  來源:新華網  作者:毛宇舟  責任編輯:姚慧婷

  存款保險制度距破冰僅“一步之遙” 多數人獲全額保障

  專家指出,出臺存款保險並不表示銀行破産的概率會提升,二者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目前看來,銀行的基本面都是好的

  2014年,對於銀行業乃至金融行業而言都是不平凡的一年,尤其是臨近年末,國務院發佈《存款保險條例(徵求意見稿)》,這意味著醞釀21年之久的存款保險制度距離破冰僅“一步之遙”。

  國家擔保逐漸退出

  公開資料顯示,早在1993年,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就在《國務院關於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中被首次提出。

  然而,由於《企業破産法》中對金融機構的破産只作了原則性的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商業銀行法》、《公司法》及一些行政法規、司法解釋雖然作了些規定,但並沒有形成了一個比較系統化的銀行破産法律制度,而且這些規定大都缺乏操作性。在實際情況中,銀行存款是由國家信用做隱性擔保,無論遭遇多大的風險,存款的本金基本上都是沒有風險的。

  然而,由於利率改革的速度加快,人們對金融行業的風險越來越關注,特別是放鬆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包括民營銀行的出現,必然會加大金融風險系數,尤其在保證存款的安全性方面,市場提出了更高更嚴的要求。

  為了避免少數銀行可能出現的經營失誤或市場不確定因素的干擾,保障存款人的實際利益,設立存款保險制度,就是給金融改革繫上了“安全帶”,使金融風險降到最低的程度,這樣就從根本上把存款人的可能損失降到最低。

  交通銀行發展研究部副總經理周昆平認為,存款保險制度出臺的背景在於利率市場化推進後,商業銀行自主經營會出現一些風險,因為利率可以高可以低,如果政府還隱性,政府需要承擔的面太廣,而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可以利用市場救助的模式把政府從隱性擔保中解救出來。

  存款目前不必搬家

  記者查閱數據發現,央行曾先後於2005年4月和2007年4月對中國存款類金融機構的存款賬戶結構進行抽樣調查。前次調查顯示,存款在5萬元以下、10萬元以下、20萬元以下、50萬元以下四個區間記憶體款賬戶戶數佔全部存款賬戶的比例,分別為96.18%、98.32%、99.32%、99.70%;其存款金額佔全部調查存款賬戶金額的比例,分別為20.54%、29.47%、37.61%、46.08%。2007年的調查則顯示,20萬元以下的存款戶佔比為98%以上。

  此次徵求意見稿指出,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也就是説,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銀行所有存款賬戶的本金和利息加起來在50萬元以內的,全額賠付;超過50萬元的部分,從該存款銀行清算財産中受償。對50萬元的最高償付限額,人民銀行根據2013年年底的存款情況進行了測算,可以覆蓋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這意味著,絕大多數存款人的存款能夠得到全額保障,不會受到損失。

  特別需要説明的是,按照徵求意見稿的規定,即使個別小存款銀行發生了被接管、被撤銷或者破産的情況,一般也是先動用存款保險基金,支援其他合格的金融機構對出現問題的存款銀行進行“接盤”,收購或者承擔其業務、資産、負債。這樣存款人的存款將轉移到其他銀行,繼續得到全面保障。確實無法由其他銀行收購、承接的,按照最高償付限額直接償付被保險存款。

  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院教授郭田勇表示,公眾儲戶沒必要因此而去讓存款“搬家”,出臺存款保險並不表示銀行破産的概率會提升,二者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目前看來,銀行的基本面都是好的,所以説沒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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