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險條例要來了 存款還保險不保險?
- 發佈時間:2014-12-01 16:30:37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孫業文
國務院法制辦11月30日全文公佈了《存款保險條例(徵求意見稿)》,開始公開徵求意見。在討論了二十餘年後,市場期盼已久的中國版存款保險終於揭開了神秘面紗。
根據徵求意見稿,存款保險覆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人民幣存款和外幣存款。
據了解,全球目前已有110多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存款保險機制。而在我國,存款保險制度也已經醞釀超過20年。近年來,銀行存款呈現加速增長態勢,存款規模日益擴大,來源日益國際化,如何保障存款人利益已經變得尤為突出。
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宋逢明表示,存款保險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也是國際普遍經驗,更是保障金融穩定的必要舉措。
根據徵求意見稿,中國版的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50萬元。央行根據去年年底的存款情況進行的測算結果顯示,50萬元限額可以覆蓋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
那麼,超過50萬元的存款怎麼辦?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支招”:可在多家銀行分別開立賬戶,也可以在同一家銀行開設多個賬戶,從而實現存款的全額保護。
據悉,歐美國家存款保險的保額一般為每人平均GDP的5倍左右,而50萬元的保額相當於中國目前每人平均GDP的十余倍。
值得關注的是,存款保險的保費是由銀行來承擔,儲戶無需負擔成本。“之前,我國是政府給銀行擔保、背書,對於政府的行政、財政都是一種負擔,最終買單的其實還是納稅人。建立起存款保險以後,銀行出一點點錢共同建立保險基金,自己就可以為自己兜底。”復旦大學管理學院産業經濟學系副教授姚志勇説。
專家指出,一旦存款保險制度順利設立,儲戶仍要謹記銀行理財産品和儲蓄存款之間的區別。
“存款保險的核心意義是告訴老百姓儲蓄和投資兩者的差別,儲蓄基本上風險很小,甚至無風險,但理財産品等投資則是有風險的。”宋逢明説,存款保險並不是由於銀行存款不安全才需要上保險,而主要為了提醒百姓,投資有別於儲蓄,風險需自負。
姚志勇則認為,存款保險是保護中小銀行、促進公平競爭的有效方法之一。它可使存款者形成一種共識:無論把存款存入大銀行還是小銀行,所得到的制度保護都是相同的。這意味著服務的優劣將會成為客戶選擇存款銀行的主要因素,從而使銀行業競爭保持適度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