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熱費“暗補”變“明補” 引發眾多離婚者復婚
- 發佈時間:2014-11-26 16:21:00 來源:北京晚報 責任編輯:孫業文
以往供暖季,由於一些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已婚女職工不能和男同事一樣報銷供熱費,不少女職工只好選擇和丈夫假離婚以報銷供熱費,“供暖式離婚”現象應運而生。隨著今年黑龍江省新政策的出臺,省直在哈單位供熱費由“暗補”變“明補”,許多人又開始忙著復婚。
前幾天,市民孫阿姨和丈夫到南崗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了復婚,結束了6年的“假離婚”。“前些年因為單位只給男的報供熱費,我倆6年前辦了離婚。”孫阿姨説和丈夫都是快60歲的人了,兩人都在事業單位工作,工作都不錯,就是政策不“給力”,為減輕經濟負擔才做出離婚的決定。“我倆感情一直很好,離婚也是不得已,想想也覺得臉紅,不敢告訴孩子。這幾年總覺得揣著離婚證過日子彆扭,不是那麼回事。今年新政出臺,供熱費明補,我們就趕緊復婚了。”
從今年供熱期起,黑龍江省省直在哈爾濱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正式職工、退養職工和離退休職工住房供熱費補貼將由“暗補”變“明補”,而且實行一職一貼,雙職工男女雙方同等享受供熱費補貼。
“明補”政策一齣臺,哈爾濱市各民政部門又忙了起來。“往年一進供暖期,離婚的就特別多。今年這種政策性離婚的不見了,忙著復婚的多了。”哈爾濱市道裏區民政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隨著今年國家和省市購房、熱補等新政的出臺,僅道裏區民政局前10個月就辦理復婚1118對,比去年全年增加一倍。
儘管新政策已經實施,但仍有部分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的採暖費採取“暗補”的方式,先由個人向供熱企業交納,再到所在單位進行報銷。由於這種繳費方式不僅過程複雜繁瑣,而且容易形成“三角賬”,加上個別單位只給一方職工供熱費,經常引發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