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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擬出臺“史上最嚴”治理垃圾資訊規定

  • 發佈時間:2014-11-06 17:00:00  來源:羊城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孫業文

  近日,工信部起草了《通信短資訊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將微信、微網志傳播渠道納入監管,被稱為“史上最嚴”的垃圾資訊治理規定。有業內人士表示,新規將對治理垃圾資訊起到積極作用,但隨著新興社交工具的不斷發展,要徹底清除垃圾資訊越來越難。

  上述徵求意見稿明確要求,任何組織和個人未經接收者同意或者請求,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短資訊;當接收者同意後又明確表示拒絕接收短資訊,應當停止向其發送。

  通信行業分析師付亮在解讀徵求意見稿時表示,對於“短資訊服務”的涵蓋範圍,工信部的表述為“利用電信網向行動電話、固定電話等通信終端用戶,提供有限長度的文字、數據、聲音、圖像等資訊的電信業務”,這意味著微信、微網志私信等新興社交工具都涵蓋在內。

  付亮表示,將微信、微網志納入監管具有進步意義,但越是新的傳播工具,監管難度也越大,“比如微網志,註冊一個號碼就能發送很多關於行銷的私信。從治理手機垃圾短信的經驗來看,即使實名制效果可能也不明顯”。

  “史上最嚴”還體現在處罰力度。徵求意見稿明確,對於違反相關規定的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和短資訊服務提供者,由電信管理機構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但是,能否順利落地達到監管效果,業內人士卻並不樂觀。付亮認為,追責不應該僅針對發送者和電信服務經營者,更應該追究垃圾資訊的受益方,即資訊裏的受益商家。

  據付亮多年觀察,國內通信商中不乏對於垃圾短信的自糾自查,但現在偽基站技術的入侵,才是造成垃圾資訊氾濫的重要原因,“偽基站還可以‘變臉’自稱為任何號碼,危害更大”。付亮認為,追查實際發送者在新技術條件下可能略顯困難,而商業短信中能反映出收益的商家則比較明顯,應該加大處罰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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